第04版:案例

晋城:“未戴头盔”可自选处罚方式

  •   为有效化解夏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骑乘人员戴头盔”的宣传力度,近日,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城区政府岗、八中岗设立了两处“常态化头盔教育查处点”,推出“四选一”处罚套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人员可自愿选择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朋友圈曝光或罚款处罚方式。处罚套餐轻罚重教,彰显为民执法温度,收到了违法处罚、教育劝导和文明宣传三重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郭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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