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近日,我省制订《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自今年8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提升消防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此次行动的整治对象为《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中的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重点领域,将突出纠治隐蔽性较强、覆盖面广、危害性大的各类问题。
行动聚焦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消防产品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加强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线上线下同步打击,形成持续高压态势,有效铲除不法活动链条。力图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化解一批风险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侦破一批犯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力争构建部门齐抓共管、衔接有序、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消防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选派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与联络员,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整治任务、措施,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适当对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消极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省工作专班将定期进行会商,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案件视情进行联合督办。
行动中,对生产、销售领域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流入市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严格督促整改,及时组织复查,并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使用领域发现的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该产品在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对于大批量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督促更换不合格消防产品后仍选用劣质产品、存在“知假买假”情况、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发现检验机构在消防产品检验工作中故意出具不实、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各地将适时通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曝光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犯罪案例,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消防产品科普宣传教育,宣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导致火灾蔓延的事故教训,普及真假消防产品辨别常识,提高群众对消防产品质量的关注度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强大声势。 (肖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