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某物业公司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小区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消防部门罚款36500元。
2023年8月,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迎泽大队监督人员对某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均损坏严重。
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对小区消防设施负有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罚款36500元的行政处罚。
该物业公司没有按期缴纳罚款,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年3月,迎泽大队依法进行催告并下发《催告通知书》,但该物业公司以经济不景气为由,依然逾期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随后,迎泽大队向迎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迎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目前,该案件仍在执行阶段。
说法
消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扑灭初期火灾、控制火灾蔓延以及保护人员疏散,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本案中,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老旧瘫痪问题积弊已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接到《催告通知书》后,该物业公司未如期缴纳罚款,还以经济不景气为由,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反映出该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不了解、不重视的问题。
不少企业对安全生产置若罔闻。可一旦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事故,巨额的罚单、赔付和信誉损失,就会严重影响企业。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如果安全管理的“腿”总是“瘸”的,企业不可能走稳走远。
通讯员闫男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