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 通讯员王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要求,日前,省安委办对上半年各市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长期以来,我省始终把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作为防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工作,严防省外淘汰落后的化工转移项目落户山西;严防不法人员利用地方监管漏洞,在偏僻养殖场、废弃仓库和工厂、闲置化工生产线非法组织“小化工”生产;严防仅以办理立项文件和营业执照为名,实际没有经过正规工程设计、安全审查和消防审批的企业,投入建设和生产。
近半年,我省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取得明显成效。大同市、朔州市、临汾市等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方面表现突出。大同市做到“六个彻底”查清,对各类非法违法化工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朔州怀仁市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领导组,协调多部门利用大数据进行排查。临汾市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制订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对可能涉及“小化工”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不留盲区。
省安委办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县、乡属地责任和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的排查责任。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筑牢打非人民防线,打早打小,将非法生产消灭在建设初期。要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发挥乡村打非前哨作用,全面排查县与县的交接地带、城乡接合部、闲置工厂和仓库、不明用途的彩钢板房、已长期关停企业。对于未经正规设计即建成的新企业均涉嫌构成违法建设和非法生产,不能以具有营业执照、立项文件和经过专家审查,就认定为合法企业。各级安委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政府要调动各部门力量,加强追根溯源,严查危险化学品非法产供销运责任人,严查为非法生产提供水、电、气、场所等生产条件的部门、人员责任及严查背后保护伞。对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