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是一项具有示范引领性质的共建项目。日前,大同市司法局全面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共建项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秉持全系统协同一致的“一盘棋”理念,将工作重心聚焦于解决当前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显著问题。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标杆,引领方向,并围绕“守底线、提质效、创品牌、做表率”的核心要点,依托既有的优势资源,进一步强化工作策略与执行力,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和省市共建项目的高质量实施。
深化政治责任
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建机制。大同市司法局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理念,优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贯通体制,成立省司法厅宏观指导、大同市司法局组织协调、县区司法局守正创新的工作专班,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过程化督导、合理推动共建项目落实落地,推动司法所成为协助乡镇(街道)党委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协助承担乡镇(街道)政府法律事务和提供优质全民公共法律服务的综合性法治机构。
深化战略规划
促进高质量发展
对标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和省司法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要求,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优化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充实人员力量。大同市司法局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确定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云州区、广灵县司法局为主要试点单位,四区一县22个拟建“枫桥式”司法所为主要共建主体,提炼12项工作任务。同时,结合各司法所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优势,细化5项31条项目任务,全面促进司法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深化目标改革
释放共建项目优势
坚持“对标一流、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创新示范”,大同市司法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推进省、市共建项目“提升月”专项行动,以高标准完成“枫桥式”司法所考评验收、高要求加强安置帮教各环节工作、高水平做好调解宣传工作,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履职能力、做好示范引领,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在“枫桥式”司法所6个“进一步”基础上,实现职能优势进一步发挥、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进一步增效。
深化品牌优势
引领实现创新发展
大同市司法局拟建的43个“枫桥式”司法所已基本符合省厅设定的标准。平城区司法局已全面为全区司法所配备了执法执勤电动自行车。云冈区与浑源县司法局精准定位文旅消费领域,分别在云冈石窟与恒山悬空寺景区设立了文旅纠纷调解室,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旅游纠纷需求。新荣区司法局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拓展司法所的服务职能,确保司法行政服务能够深入基层,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广灵县司法局则依托“153”模式,持续推动司法所工作的法治化进程,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其中,承接共建任务的22个司法所,均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明确工作重点与定位,成功打造了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为民服务品牌。平城区永泰司法所推出的“一核三所+”化解文旅矛盾纠纷工作法、大庆路司法所设立的平城轨道交通专业镇行政复议联络点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云冈区和瑞司法所的“曹大姐”金牌调解模式、高山司法所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盛司法所的“两所共治”模式等,也各具特色,为当地法治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新荣区西村司法所与堡子湾司法所则分别通过“只进一扇门、化解千家事”与“发挥‘五老’余热、激发‘五好’柔情”的“枫桥式工作法”,有效提升了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云州区的西坪司法所、周士庄司法所与峰峪司法所也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性地提出了“定纷止争忘忧调解”“法治先行、助力民营企业”与“法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等工作理念,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筑牢根基,以“省市共建”为契机赋能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所的整体效能,推动大同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张楠 宋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