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省市场监管局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本报讯(见习记者袁晓君)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四季守护、铁拳出击”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推进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近日,该局集中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恒汇”设备互联网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广告中,宣传其为“山西省首家获得A类煤安证的企业”,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证实宣传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2月7日,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
  “绵山”医疗互联网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眼睛干涩、难受,快给做个SPA”“干眼症/你的眼睛还好吗”等内容,涉及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并且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今年1月9日,晋中市介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65万元。
  “品冠”食品互联网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发布“品冠”小米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助消化、小米可缓解食不消化、反胃呕吐等症,还可以防止幼儿贫血,对孕妇有安胎助产”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无事实依据,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5月28日,忻州市保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1万元。
  “银海”珠宝互联网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黄金手机贴广告,广告中含有“保佑众生敬财、求财、招财、护财”“有求必应”“应之必灵”等迷信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4月3日,朔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万元。
  “丹枫”房地产互联网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丹枫”房地产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国旗图案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4月9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万元。
  “山丹丹”农药互联网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发布“山丹丹”农药广告,广告中含有“治疗速度快”“见效快、持效久、渗透性强”等内容,对农药功效作断言,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4月9日,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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