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岁月见证,正义之光

——30载资深公证员风采录

  • 杨景婵

  • 白应龙

  • 李晋芳

  • 胡双柱

  • 李晓英

  • 薄静兰

  •   

    杨景婵:用心为证 力促和谐

      “以公证之名,行公正之实;以公证之名,担公正之实”,这是杨景婵一直坚持恪守的信条。
      自上世纪80年代成为代县公证处一名公证员至今,杨景婵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公证程序,确保公证文书质量;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严格遵守公证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熟练掌握公证程序和技巧,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为提高群众对公证制度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她多次前往街道、社区为群众举办普法宣传讲座,并提供公益公证咨询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家庭困难户提供公证援助;积极参与扶贫、移民、拆迁等工作。
      执业30多年来,她始终用心为证,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努力争做社会和谐的建设者。

    白应龙:学习不止 耕耘不休

      “选择了就要无悔地坚持下去。”忻州市泰和公证处三级公证员白应龙怀揣这样的信念,30多年间,从一名懵懂的年轻人成长为公证办理的行家里手,靠的是无休无止的学习和坚持。
      工作中,白应龙总是提前到岗,详细梳理每一天的工作,遇有疑问,便一遍遍求证,即使8小时外,也不放松学习,努力练强“内功”。在为银行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贷款合同公证等业务时,他做到了既快速又准确。在为群众办理民事类公证时,他坚持热情、礼貌、快捷、准确、负责的服务理念,每办一件公证,不论时间有多紧、难度有多大,都力争做到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老弱病残符合公证费用减免的当事人,也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按程序给予费用减免,树立了公证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李晋芳:勤勉敬业 踏实做事

      李晋芳,原平市公证处三级公证员。工作中,她总是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成为当事人口中靠谱的公证员。
      “因为是女性,我可能会更细腻一些。”面对年老体弱的当事人时,李晋芳总是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怀。她和同事们摸索出“线上服务、上门服务,下乡服务、下楼服务”服务标准。通过“零接触”视频公证,实现了“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切实做到方便群众;采取下乡进村入户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她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群众300余次,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在李晋芳看来,公证为民就是要饱含公证情怀,运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公证实务经验,把群众的每一件事踏踏实实办好。

    胡双柱:革故鼎新 砥志研思

      2012年,被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公证员,2016年被省公证协会评为山西省公证行业先进工作者。原平市公证处主任、三级公证员胡双柱不为荣誉所动,“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群众满意就是公证员最大的收获”是他工作的动力之源。
      作为主任,胡双柱在具体工作中率先推动了原平公证机制体制改革,带领公证处率先成为忻州市4家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之一,在全市率先运用“零接触”视频公证方法,真正实现了“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他的带领下,原平公证事业迈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2023年办理公证事项1031件,同比增加47%,总办证数在忻州市名列第二。
      公证为民不止步,服务大局显担当。胡双柱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证的职责与使命,用敬业奉献的精神书写着公证人的职业信仰和操守。

    李晓英:赤子之心 情系公证

      30多年间,始终秉承崇法、尚信、守正、求实的公证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为法治社会进程添砖加瓦,先后获得省司法厅文明公证员,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公证员协会公证办案能手、山西省公证协会山西省公证行业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她就是被反聘到静乐县公证处的三级公证员李晓英。
      凭着高度的责任感、丰富的工作经验,李晓英在实践中总结出“四个不能办”,即不符合办证程序的不能办、证据材料不足的不能办、有疑点的不能办、不真实合法的不能办。由于严格审查、一丝不苟,她经办的公证案件没有出现过投诉、上访或纠纷,维护了公证机关的良好声誉。她还十分注重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为其排忧解难。当事人岳某到公证处申请本人与妻子分别办理遗嘱公证时,告之其妻行动不便,需公证员到其家中办理。李晓英和同事们冒雨前往,制作了谈话笔录并全程录像,为当事人顺利办证。当事人接到公证书后,激动地说:“你们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为我们解决了忧虑,谢谢你们。”
      如今已是花甲之年的李晓英,仍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态度奔走在公证一线,以一颗赤诚的心塑造着一名文明公证员的形象。

    薄静兰:立足本职 倾心为民

      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从一名群众成长为光荣的共产党员,从一名法律“小白”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她对工作的热爱与无悔的付出,也带动了单位的年轻人。她就是五台县公证处一级公证员薄静兰。
      她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用踏实的工作态度以及满腔的工作热情,一心扑在公证事业上。县域经济发展得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薄静兰围绕县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涉及金融信贷、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城镇拆迁改造等。无论从法律适用上还是在操作程序上,她均严格把关。其中办理的受禄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证曾多次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为改善公证处的办公环境,她带领全处人员艰苦创业,2002年她多方筹集资金,购买了350平方米的办公楼,筹建了1000多平方米的宿舍楼。
      2006年,薄静兰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个人,2009年被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公证员,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

    闫二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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