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支持起诉+”答好民生卷

——阳泉城区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群众得实惠

  为了让群众更好感受“检察为民”的温度,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实现权益,今年以来,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紧盯劳动报酬追索、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找准民事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构建“支持起诉+”工作体系,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支持起诉+检社协作
双向联动保障职工权益

  “检察官,我们受理了6名员工投诉饭店拖欠工资的案件,一查询才发现,这个饭店前几天刚刚注销了。他们可以申请支持起诉吗?”围绕一通来自人社部门的来电,一起支持起诉案件由此展开。
  今年,该6人先后入职某饭店,从事服务员、配菜员、烧烤师等工作。8月中旬,6人按照负责人要求放假一周,一周后却一直等不到上班通知,去店里查看,饭店已是人去楼空。他们去人社部门投诉,人社部门因饭店注销无法帮助其维权。依托与检察机关会签的《关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人社部门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此后,6名员工从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口中第一次听说“支持起诉”,并在人社部门帮助下,向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检察机关受理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经过多年实践,城区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依托工作机制中的联络员制度、线索双向移送制度等,畅通困难群体救济渠道,真正实现了对特殊群体的接力保护。

支持起诉+调查核实
解决案件维权启动难题

  “检察官,我在某快递公司工作,老板给我打了个欠条,但我去起诉,发现老板名字是假的,你们能帮帮我吗?”
  “检察官,我被某外卖企业辞退,我想要拖欠的工资,但自己什么证据也没有!”
  “检察官,我家孩子被别人家的狗咬了,我想调取监控,物业说执法部门去了才能调!”
  ……
  因诉讼能力欠缺、证据意识不足等原因,申请人往往因各种客观原因无法成功立案,或无法获取关键证据,致使其遭遇维权难。对此,城区检察院结合不同群众权益保护诉求,在坚守有限介入原则的基础上,对于起诉维权取证能力欠缺或者具有客观障碍的,围绕法定起诉条件开展调查核实,帮助他们有效行使诉权,解决民生案件维权启动难题。

支持起诉+检律法联动
全链条畅通维权通道

  “感谢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帮助,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过年了!”去年寒冬腊月,年味儿渐浓,随着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几名农民工安心踏上了返乡路。
  包工头王某以河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名义承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的内外墙粉刷工程,拖欠张某飞等10人劳务报酬189850元。该案由律师事务所推送至检察机关,并与检察机关共同促成双方自行和解。但后续包工头爽约,农民工无奈再次求助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的同时,协同法院开展调解,对包工头王某释法说理,王某在调解当日先行支付8万元,农民工们得以安心回家过年。
  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工程结束后会很快到下一个工地工作,异地维权成本较高。律所介入后,解决了农民工异地立案、开庭的困难。检察机关、法院则通力合作,因案制宜制定具体方案,提升了结案效率,保障了异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阳泉市城区检察机关加强与律所、法院联动,全链条畅通特殊群体维权通道,大大缩短了维权之路,以法之名,守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孔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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