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吴永贵)近年来,左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做实能动履职、综合履职、一体履职,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实现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治理有机统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该院发现涉案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监督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
该院认真落实《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引导家庭教育“归位”,避免少年人生再度“偏航”。该院依法向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对“问题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7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次。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有力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同时,该院调整充实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力量,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日常工作中,通过不定期为未成年人及家长送上“法治大餐”,打造“家庭教育+少年普法”新模式,提升联合普法影响力。
该院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学校、医院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未成年人)在县一家医院就诊时,该医院应履行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未检部门及时制发并向相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有效惩治侵害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回复,积极制订方案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未检部门认为被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综合评估后为被害人发放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深入学校向未成年人开展网络保护知识宣讲,引导未成年人文明、合法上网,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