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汾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聚焦法援发展
认真履职尽责
临汾市委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临汾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了《临汾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及17个县(市、区)政府大力保障法律援助相关经费,今年共拨付117.4万元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用于专门开展法律援助业务。
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侯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总工会工作站、侯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站、侯马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侯马市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和市直职能部门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征求省、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专题调研。
完善便民机制
优化服务水平
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机制。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在权利告知、申请转交、案件办理等方面完善了工作衔接。法律援助机构对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和送交的通知文书都在规定时间按照相关程序予以了及时处理。
实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机制。市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受理和初步审查环节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实现了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
建立法律援助资源跨区域流动机制。临汾市司法局建立了市级法律援助资源库,通过“县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市法律援助机构调配”的工作流程,畅通了市区法律援助资源有序向县域流动的渠道。另外,通过法律援助远程视频系统的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功能,保障了法律援助资源匮乏县域的群众即时法律服务需求。
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市司法局正在研究起草临汾市法律援助事项指派办法,办法实施后将通过明确案件指派原则、指派程序及方式以及办案奖惩机制,推动该市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有标准可依。逐步建立了常态化年度法律援助经费检查机制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机制,规范了法律援助投诉查处、信息公开机制。筹备更新了全市法律援助资源库,待更新完毕后将分类完善专业领域资源库。通过落实《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服务程序,强化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创新宣传方式营
造浓厚氛围
借助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民法典宣传月”“三下乡”“巾帼普法乡村行”“文明普法、知法明理”专项行动等重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活动。各法律援助机构定期前往专业镇企业、学校、社区、工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法律援助普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5场次。
聚焦重点群体开展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今年,联合市民政局开展了“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联合团市委开展了“法援惠民生、护苗助成长”专项行动等法律援助“专科”宣传服务活动,把老年人、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截至目前,临汾市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9件,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96.99万元。
本报记者黄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