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护“未”平安步履不停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未保”亮点工作展示

  今年年初,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对贾某猥亵5岁女童案,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判决禁止被告人贾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终身)。
  对于这起非常典型的涉及未成人的刑事案件,杏花岭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琴说:“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坚持依法严惩,重拳震慑不法分子。”护佑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杏花岭法院持之以恒精耕细作,全力助推“平安中国建设”。
  在9月开学季期间,记者深入采访了杏花岭法院今年以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的亮点举措与暖心事例。

一卡一令 护航成长

  一言难尽意,三令作五申。短短半年里,杏花岭法院就先后下发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和《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一卡一令”强调、提醒、要求家长尽职尽责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16日下午,一名身陷“父母离婚旋涡”的幼儿引起了杏花岭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的关注。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不仅耐心向当事双方阐明了离婚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的种种伤害、提醒双方审慎思考再作决定,还当庭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父母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携手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卡片上的醒目提醒,加上法官的谆谆教导,令当事双方感慨万千,明确表态,无论离不离婚,都不会亏待孩子。
  “一卡”发出月余后,杏花岭法院冯建军工作室又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为15岁的少女赵赵(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找回了父爱。
  2015年6月,赵赵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6岁的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至孩子高中毕业。但父母离婚后,赵赵却从未收到来自父亲的抚养费。无奈之下,她和母亲于2023年年底一纸诉状将父亲告至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其父支付抚养费21万余元。
  了解案情后,法官冯建军组织赵赵父母展开了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化解了双方多年的对立情绪,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为督促男方“依法带娃”,法院特意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细心了解女儿的心理、生理、情感等需求,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氛围。赵赵父亲当场“签收”,并表示一定严格执行。
  经法官回访,如今赵赵不仅收到了父亲的抚养费,更得到了久违的父爱。
  杏花岭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全过程,持续对未成年人人格、情感、安全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

善用调解 让爱延续

  执“调解”之笔,解“未保”难题——秉承着长期以来的“护苗”特色,6月,杏花岭法院成功迎来了父女重聚、少年“归家”的温暖场面,实现了爱的延续。
  2021年,程程父母离婚后,双方在探望孩子一事上未达成一致意见,造成其父难以实施探望权,抚养费也因此中断。今年5月,思念孩子已久的程程爸将程程妈诉至法院,以求维护自己的探望权。
  考虑到案涉未成年人,杏花岭法院受理后,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分流至该院“老杏干”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陈力接到案件后,立即与程程父母取得联系,了解来龙去脉、摸清双方心结。最终,经数次沟通、疏导,程程父母冰释前嫌,并就探望时间、地点、方式达成了协议。此后,程程爸不仅定期与孩子聊天谈心,还一次性支付了欠付的抚养费,使程程又拥有了“完整的爱”。
  “婚姻关系的终止,不会也不应该给亲子关系按下‘暂停键’,父母应在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前提下,配合或积极行使探望权。确保父爱母爱不‘断档’,或许才是守护孩子的关键。”陈力说道。
  在程程父女团聚之时,中涧河人民法庭也了却了一桩心事——失去双亲的少年小胡找到了“新家”。
  这两年,小胡的父母相继辞世,其在世的祖(外祖)父母又年至“耄耋”无力抚养。一时间,小胡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
  5月初,小胡的二伯老胡主动向杏花岭法院申请指定其为小胡的监护人。案件受理后,中涧河人民法庭高度重视。为了及时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张彬不辞辛劳,多次与小胡的亲属和其所在社区沟通,详细了解了小胡的生活、学习现状,并征求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意见。
  6月27日上午,杏花岭法院与区社会治理中心联合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小胡亲属,共同协商监护人事宜,并最终指定老胡作为监护人。事后,法院还特意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胡进行了心理辅导,以助力小胡化解内心的不安,健康成长。

寓教于乐 创新普法

  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夏令营、一集趣味十足的普法动画片……杏花岭法院坚持常学常新,不断创新、升级普法形式,用心为广大未成年人谱写着“开开心心学法、轻轻松松懂法”的“主打歌”。
  8月14日上午,“法佑青杏、共护未来”法治夏令营开营,来自杏花岭区5所小学的学生们,兴高采烈地走进中涧河人民法庭观摩庭审、聆听讲座、参与竞答,身临其境感受了一场法庭“深度游”。
  “那次庭审让孩子们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都有了更直观的认识。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孩子们不知不觉地将自己代入了‘角色’,甚至有孩子在庭审结束后还追着我‘探讨’案情呢。”谈起当天的活动,法官陈少伟这样说。
  假期普法不缺席,开学普法不迟到,杏花岭法院给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课”总能做到适逢其时。9月2日,伴随着新学期的铃声,中涧河人民法庭法官张兆星脱下法袍、走上讲台,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的300余名学生送上了法治“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课上,张兆星把《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精彩片段变成“案例”,结合与未成年人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从成长环境、正当防卫等方面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成因与危害,并就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抵制校园欺凌开出了“良方”。在场学生听得津津有味,课后还意犹未尽地询问:“下一堂法治课什么时候开讲?”
  “我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沟通院校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校园普法工作,下一堂法治课很快就会上路了。”针对学生们的期许,张兆星笑着给出这样的承诺。
  孩子是“小家”的宝,他们的平安成长紧紧牵动着“大家”的和谐安宁。为此,杏花岭法院驰而不息抓紧抓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纵使跨越千山万水,步履绝不停歇。

本报记者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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