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员队伍建设作为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员”“审核员”“质检员”“管理员”“安全员”的作用,正在被公安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基层所队充分认可、高度肯定。今年以来,吕梁市交城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山西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要求,着力提升法制部门服务保障中心的能力,聚焦公安法治队伍建设,以积极推动法制员队伍建好建强用好为抓手,确保执法管理有序顺畅,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深化受立案改革
提升矛盾源头化解本领
立案环节作为法制员行使职能的初始环节,如何发挥好源头管理的优势,使该立的案件准确立案,不该立的案件把握到位,是摆在法制员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交城公安深化受立案改革,将法制工作前移,由基层法制员对每日警情实时跟踪,开展每周警情复盘分析讲评,及时推送执法风险提示,并收集编发正反典型案例开展指导教学,将问题发现在小、预防在早。
以辖区天宁派出所为试点,治安、督察、法制等部门将家庭、邻里、土地、劳动等常态化矛盾纠纷清底式排查,构建了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推行“讲法评理+真情感化”矛盾调解机制,形成了综合性一体化矛盾调处共同体。坚持“一事一回访”“谁调处、谁负责”原则,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民警、法制员跟踪回访;对民事转治安的涉警纠纷案件,由所长包案、法制员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建议。目前,已调处的20余件案件均得到满意回复。
强化执法培训
锤炼案件审核把关本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面对“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的要求,交城公安不断锤炼法制员的业务能力,持续为法制员提供实战平台,全力促进其成长与进步。
交城县公安局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制定《2024年交城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实战练兵方案》,以“行政法律文书公开”“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的规定”“公安机关使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为题,累计组织专题培训6期。为规范警情处置,有力解决有警不接、有警不处、处警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推动法制民警每半月送教下所队活动,针对常见重点警情定性、收集完善固定证据、视音频全过程保存等,向派出所法制员进行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并通过提问互动、讨论发言进一步夯实培训效果。同时,加强警检协作实体化运行,高标组织召开警检协作工作会,局党委班子成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就检察监督核心数据、刑事执法办案常见问题及司法理念进行会商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实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检察机关监督能力的双提升。
“武装”专职部门
强化关键问题指导本领
为法制员创造什么样的工作环境,使其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制定什么样的有效制度,让法制员既能充分行使职能,又能避免各种干扰?交城县公安局从职能配置入手,以管用实用制度为其“撑腰”,真正使全局上下形成了“逢案必问法制员,有案必经法制员”的良好工作氛围。
该局制定了《交城县公安局法制员队伍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法制员设置范围、数量、任职资格、选任程序、职责任务等事项,明确了法制员具有执法监督、执法办案区管理使用、执法培训及执法状况分析等职能。为全面落实省公安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三年计划》,该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树牢“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过程监督运行模式,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统筹法制员对“隐患排查—整改—反馈”跟踪指导,定期组织执法办案场所安全规范运行专项行动,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由法制部门牵头监督管理,坚持每月通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情况,包括案件视音频、办理案事件情况等,在全市率先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视频监控统一集成整合。
该局还认真组织学习省厅、临汾、大同等地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培训、审核、羁押、派驻、卷宗、巡查等16项制度汇编,全面完善内控管理制,组织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发现和整改涉案财物扣押、保管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本报记者杨锐 王文博 通讯员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