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梁国栋)近日,晋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多举措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减负赋能”,持续做好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晋中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牵头召开基层赋权行政执法事项评估推进会,明确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步骤,周密系统部署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
聚焦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合法性与合理性、承接能力、实施效果等核心问题编制《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表》,细化26项具体评估指标。指导各县(区、市)结合区域面积、人口规模、发展情况、产业分布、执法需求等因素,在征求县级赋权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市级备案”的程序,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真正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赋予乡镇(街道)。
在评估过程中,晋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还深入基层采取现场指导、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案卷评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的实施情况,对照评估内容分析研判全市乡镇(街道)赋权整体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为各县(区、市)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依据。
目前,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平均收回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19.18项,调整后乡镇(街道)平均承接执法事项35.82项,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