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与群众期盼同频共振

——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

  为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群众期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了民事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多措并举促进法院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强化法治“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民事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榆次区检察院对区法院此类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通过阅卷、数据分析、走访调查等方式排查案件线索,最终根据违法情形的不同,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监督,共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3件。
  “谢谢检察机关这么重视我的事情,一次次摆事实讲道理,我决定撤回监督申请,尊重法律,尊重检察官和大家的努力。”近日,榆次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申请人魏某某这样说。
  事情追溯到2018年,魏某某因和孙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魏某某拿到胜诉判决书。但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魏某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榆次区检察院受理后,先后调取涉及该案的法院历年终本执行卷宗,针对法院执行活动中的问题制发了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并就查封财产一直未被执行的症结多次和承办法官沟通,经过多方协调初步达成执行方案。经释法说理,明确风险因素等情况后,魏某某同意该执行方案,之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撤回监督申请。检察机关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榆次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坚持守正创新,持之以恒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想、所急、所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对公平正义可观可感可触可信。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李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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