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勇改革、敢担当的宰相裴耀卿

  裴耀卿(公元681年-743年),字焕之,绛州稷山(今山西稷山县)人。唐朝开元初年任长安令,后历任济州、宣州、冀州刺史,江淮、河南转运使,户部侍郎、京兆尹、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左丞相等职,封赵城侯。
  裴耀卿无论是做地方官吏还是做朝中宰相,都能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在大事难事面前不回避,勇于除旧布新,只要为了百姓利益,他都敢于担当,知难而进。
  废旧制,立新法,利平民。裴耀卿任长安令时,原来实行的“配户和市之法”很不合理,此法规定将国家在市场上以平价出售物品所受的损失,都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按户分摊,人均有份,这就给广大平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百姓苦之”。裴耀卿了解这种情况后,果断决定废除这一旧法,改立新法,即“一切令出储蓄之家,预给其值,遂无奸僦之弊,公私甚以为便”。这样就将经济负担改由殷富之家(即豪富及商人)来承担,杜绝了奸邪欺瞒之弊病,又减轻了穷苦百姓的经济负担。裴耀卿在长安任职两年,由于他行政常常以百姓利益为重,“宽猛得中”,得到当地广大百姓的拥戴。
  抢救堤防,敢于无令而行。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裴耀卿任济州刺史。济州这地方地广人稀,经济贫困。他“躬自条理,科配得所”,十分重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使这个地方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唐玄宗东巡十几个州后,称赞他治理的济州政绩最突出。他在济州主政的第二年,黄河发生大水,河防损坏。沿途州县因为没有接到朝廷修堤的任务和命令,不敢擅自动工兴修。裴耀卿面对严峻形势,认为不奉命就不抢救,“非至公也”,这种规则必须改变。于是,他决然打破“无令不行”的旧做法,下令立即发动群众抢救堤防,并亲自到现场参与施工,防止了河患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在工程未竣之时,裴耀卿接到调任宣州刺史的朝命,他忧虑河堤工程尚未竣工,就没有立即宣布他要调职的消息,反而督工愈急,直至河堤竣工,才“发诏而去”。裴耀卿这种不畏艰难、治理黄河堤防不达目标不罢休的精神,使济州父老十分感激,并给裴耀卿立了功德碑,留下美名。
  改“长运法”为“转运法”。唐朝的京城长安,所需粮食相当一部分由江南供给。由于当时漕运方式落后,常常是“漕路多梗,船樯阻隘”“得行日少,阻滞日多”,年运量本来就不能满足京城发展之需求,甚至不能保证正常供应,更不敌天灾。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霖雨害稼,京城谷贵”,人心惶惶。为此,唐玄宗十分担忧,即召见裴耀卿商议解决办法。裴耀卿在总结自己为政经验、详细分析各种情况后,指出了漕运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并大胆地提出了改革漕运制度的思路和议案,即改“长运法”为“转运法”,并设计出了改革的具体步骤和措施。他建议疏浚水道,沿线建置“仓储”“节级转运”,分段漕运,改进运输方式。对裴耀卿提出的漕运改革议案,朝廷十分重视,任命他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转运使。裴耀卿受命后,立即动手,将其改革漕运方案付诸实施,首先沿黄河建置了河阴、集津、三门三个大粮仓;同时,开通河道,解决了漕路梗阻问题。经过他三年的努力,往京城运粮达到七百万石,节省运费三十万贯。这时,有的官员劝裴耀卿将节省运费一事报奏朝廷,“以明功利”。裴耀卿说:“这些运费都是大家想办法才为国家节约下来的,怎么可以作为向皇上邀功、获取个人名利的资本呢!”后来,他上疏唐玄宗批准,把这笔节省下来的运费全部拨给和市、和籴(调节粮食市场)之用。
  裴耀卿对漕运制度的改革,改变了南北交通运输格局,节省了巨额开支,为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史称裴耀卿是唐代“治漕第一人”。

梁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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