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爱犬未拴绳被撞 责任谁来担

——太原尖草坪法院审理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宠物犬未拴绳被汽车撞倒受伤,这个责任由谁承担?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苗某诉称,今年4月25日,被告庞某驾驶汽车行驶至小区单元门口时,碰撞到苗某未牵绳的宠物犬,造成宠物犬受伤。事故发生后,苗某将宠物犬送至动物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1495元。因庞某一直不予赔偿,苗某遂向尖草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庞某赔偿其宠物犬医疗费11495元。被告庞某辩称,自己在行车过程中并未碰撞苗某的宠物犬,且该宠物犬未办理犬证亦未牵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未对案涉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原告苗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及经过。即使事故真实发生,事发地点为小区内道路,路况复杂,原告苗某未牵绳遛狗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加之其未按规定办理犬证存在过错,应对其自身过错承担法律后果;而被告庞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事故的发生不具有预见和防范的可能性,无法证实庞某存在过错。
  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从邻里之间的情谊、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等多角度进行劝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庞某一次性补偿原告苗某600余元,二人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和情感需求的多样化,养宠物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车辆与宠物之间发生的事故日渐增多,作为饲养人在照顾宠物的同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约束好宠物,使之处于自己的有效监管之下,避免宠物伤人亦避免其受到伤害;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说,面对一些老旧小区道路狭窄、人车未分流的现状,在小区内行车时,一定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道路周边情况,避免事故发生。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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