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11月22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江华通报了12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指出,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智慧,强化责任担当,各项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锚定重点目标,扎实推进专项行动。2024年全省检察长会议对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出再动员再部署。今年3月,省检察院制定重点任务举措,明确31项重点任务。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违规查扣冻、违规采取强制措施、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3项趋利性执法司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挂案”清理、“空壳公司”治理、民企“内鬼式”腐败治理、虚假诉讼监督等4个破解涉企难题专项工作,开展涉企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等5个“为企业办实事”专项活动。
严惩涉企刑事犯罪,筑牢“平安之盾”。依法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98人,起诉287人,为企业营造安全发展环境。依法严惩企业“内鬼式”职务犯罪,对企业“内鬼”,特别是对企业高管、财务、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各类损害公司利益犯罪予以严厉打击,批准逮捕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案件64人,起诉73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6件重点案件。依法严惩涉企金融类犯罪,聚焦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重点,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21人,起诉456人。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夯实“权益之基”。做优刑事监督,助力企业提振信心重焕经营活力,对1200余件重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开展涉案“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排查出“空壳公司”1745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做好民事检察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强化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2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4件。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助推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办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涉企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7件。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420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点亮“创新之光”。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护航三晋品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围绕省重点“专业镇”建设与特色品牌保护,建立33家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涉假冒国际品牌商标案件15件、涉假冒全国知名品牌商标案件21件、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加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知识产权案件243件,同比上升25.3%。省检察院制定《山西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高质效综合履职办案工作规范(试行)》,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完成《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协助办案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的立项和撰写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挂牌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优化检察服务举措,畅通“发展之路”。强化联动协同护企,形成全链条保护格局。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畅通线索移送和衔接反馈,在调查取证、案件会商研判等方面汇聚合力。深化与工商联、高校、企业协会、商会的协作联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成立112家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全省检察机关围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入企服务2000余次。持续丰富服务举措,提升“检察护企”服务质效。丰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护企”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