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艳)为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11月25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走进辖区社区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全区妇女干部及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法官从一起真实发生的案例出发,深入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申请条件、管辖法院、准备材料及违反后果等具体内容,并就家庭暴力的预防与自救进行了专业指导,号召大家积极投身反对家庭暴力的活动中,做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维护者。讲解结束后,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为我国颁布的首部反家暴法,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需要说明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必须遵守。一旦违反该保护令,行为人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等惩治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