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太原市推出房地产新政维护购房者权益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新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施行封顶预售制度;探索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交房即交证”……近日,太原市推出新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新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施行封顶预售制度,对已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要确保自有可用资金能够完全满足后续工程建设资金或者通过将符合“5+5+1”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等方式落实资金来源渠道,否则必须封顶之后才可办理预售。探索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对明确为现房销售的项目和企业要在土地、融资、税收、公共资源配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商品房销售模式从预售向现售转变。
  全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设立全市统一的预售资金监测专户,预售资金通过监测专户及时归集到监管账户,实现人、房、资金精细化管理,资金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购房人缴纳房款时,通过专用POS机和银行转账向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存入预售资金,同时可自主查询资金进账情况。
  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处罚力度,优化业务办理,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前依法完成规划验收、房屋竣工备案等工作,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后,购房人可在领取房屋钥匙时同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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