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古城坐落于晋中盆地,西周创建至今依然保存完好,是晋商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以整座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获得成功的古城市之一。经过2800余年洗礼,平遥古城内保存着300余处文物、近4000处传统建筑,大量传统文化在日常生活中活态传承。
近年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护民生·守护千年时光”小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立体化、全方位发力,为保护古城建筑、推动古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拆除违建露营基地
保护古村秀美风景
平遥县梁村是一个由一街五堡组成、布局呈凤凰展翅之状的古村落,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素有“平遥四百零八村,数一数二数梁村”的美誉。坐落于村北的梁村湿地公园为省级湿地公园,紧邻古村落连片保护区,是众多游客及当地群众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之一。
今年3月,检察干警在走访平遥古村落时接群众反映,梁村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存在一处非法建设露营基地。经初步核实,该处露营基地无任何审批手续,上级部门虽曾明确要求拆除,但因协同配合等问题,其存在三年之久仍未拆除;基地内还存在大量废弃设施,与湿地环境极不协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更有力找准症结所在,检察干警前后十余次走访县林业局、湿地公园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梁村“两委”等单位,理清露营基地建设脉络和主要经营人等关键信息,调取建设之初主要经营人与村委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明确合同内容中并无允许修建游乐设施等内容;从林业局调取土地数据,进一步明确地块性质为林地,进而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分管县领导、乡镇政府沟通,推动乡镇综合执法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4月26日,平遥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职责,及时组织拆除违章建筑,保护湿地环境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组全面推动拆除工作。经县林业局、乡镇政府等共同发力,拆除临时帐篷、网红秋千等各类设施20余项,恢复林地3亩左右,湿地公园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古村落山青水秀美景再现。
破解历史遗留难题
重现古寺原始风貌
白云寺,又称白云禅院,曾名西域寺,坐落于平遥县宝峰山。该寺汇集明、清等多个朝代建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7月,平遥县检察院在开展“守护千年时光”小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寺保护范围内存在一处占地100余平方米、长达十年左右的临时性彩钢结构建筑,不仅违反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而且严重影响古寺原始风貌,该院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县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却迟迟未采取有效行动。为推动问题解决,该院迅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该处建筑虽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并不能成为部门不履职的理由,履行期满后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增强其履职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该院与县法院、当地乡镇政府等积极沟通,迅速查明该处建筑所有人等信息,依法履行强制拆除相关程序。多方沟通后,拆除方案最终确定,并于11月全面完成拆除工作,古寺原始风貌最终恢复。
为进一步确定整改效果,平遥县检察院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视察整改现场并得到了肯定。
守护平遥牛肉品牌
留住非遗千年味道
“有了检察机关的主动保护,我们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信心更足了!”在近日的一次回访中,平遥县某平遥牛肉生产企业负责人感叹不已。
“一块肉、一把刀、一撮盐、一只缸、一口锅”,加之独特的“相、屠、腌、卤、修”等制作工艺,有着长达2000年发展史的平遥牛肉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深厚文化底蕴和独特味道受到游客们的青睐,在发展成为支撑平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的同时,更是入选了山西省首批十大专业镇建设重点项目。
今年5月,平遥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平遥牛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行动,围绕支持平遥牛肉产业健康发展,深入牛肉生产企业、超市等调查平遥牛肉生产及销售情况。7月2日,在平遥县南政乡某大型超市内,该院发现某牛肉厂家生产的牛肉产品执行标准为GB/T 23586-2009(不同于国家公布的平遥牛肉执行标准GB/T 19694-2008),其外包装使用的“平遥特产牛肉”等字样与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平遥牛肉”极其相似。同时,在售卖该款产品的内置货架上,超市经营者使用了“平遥牛肉”字样,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该院向相关部门以未全面履行地理产品保护职责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其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该超市及某肉制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派员深入县域内400余家超市展开排查,深入县内肉制品加工企业开展规范使用广告标志宣传;在平遥县岳壁乡召开座谈会,召集全县牛肉生产企业就如何规范使用平遥牛肉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商标等展开集中培训,推动形成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共识和合力。经过整改,平遥牛肉市场明显规范。
“古城保护事关民族记忆,事关文脉传承,事关地方发展。我院将继续加大古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积极服务文化旅游大县建设,为平遥古城保护工作增添检察力量,以检察能动履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高质效发展。”平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表示。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庞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