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无论是上门咨询,还是电话诉说,千万不能轻易打断他,那样就生分了,让他感觉和你有隔阂了。”
“20多年,我下乡调解骑坏3个摩托车,不是我不能坐车,是因为那样的话,往谁家门口一停,老百姓就感觉是当官的来了,和你炕上坐坐,拉拉家常就难了。”
“我们普法的目的不是让大伙懂多少法律,是要培养大伙的法治思维,尝到法律的甜头,今后有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法。”
近日,记者来到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见到了由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评选出的“2024年度法治人物”之一——魏官元。提起群众给予他的三个称谓,老魏有点腼腆,一番追问,他道出“耐烦所长”“摩托主任”“魏司法”背后的故事。
从不打断群众说话,他是“耐烦所长”
采访当日,老魏办公桌上一份印记未干的调解协议书,引起记者注意。
原来是辖区某村张某前两年借给元某2万元,其间,张某也索要过多次,但对方都以暂时没有作出应答。前不久元某车祸离世,见此张某再次找到元某的妻子寇某讨要欠款。
“寇某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情绪激动,称谁要欠款就和死去的丈夫要,她没有能力偿还。逼急了,今后谁上门也不行。”老魏说,尽管是深夜,但他的手机从不关机。群众打过来,就让他们先唠叨唠叨,发泄发泄,只要你耐烦,群众就不会不耐烦,就不会另想他法。
听从老魏的建议,双方当事人来到了司法所。
“以前我种粮收入不错,这2万元要了几回,他不给我也没逼他。今年形势不好,种粮赔了不少,这2万元也是钱,也得要回来救救急。”当着老魏的面,出借人说出原委。
“我家的外头欠下的多了,这2万元我给不了,而且他这钱我也没见,谁知道他拿上干啥去了。”借款人的妻子有点“破罐子破摔”。
“你家的欠人钱,人家电话录音、微信截图都有,将来就是到了法庭,你也得承担,根本跑不了。”
“欠钱的家里啥情况,你也知道。孤儿寡母的,确实可怜,你看能不能体谅一下她的难处,适当做点让步。咱们到时调解协议一签,这就司法确认了,你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老魏耐心听完双方陈述,现场给出“标准答案”。
最终,出借人同意了借款人妻子13000元当场了结的要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完成司法确认。
多年的调解实践,老魏总结出了“三·四”人民调解法,也就是三看四字法。“三看”,即:看人、看事、看因;“四字”,即:“法、理、情、巧”。在调解中,他“法”字当头,依照法律规定“算清账”,再疏导,避免一味和稀泥式的调解,务求事情解决不留尾巴,没有法律漏洞。
二十年坚持骑行下乡,他被称为“摩托主任”
西村司法所内,有一样“家当”非常醒目。大厅宽敞处,一辆看起来有点老旧,但擦拭得很干净的摩托车静候着主人的“差遣”。
谈起“居功至伟”的老伙伴,老魏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自从2002年有了司法厅奖励的第一辆工作摩托车,他就和这个老伙伴结下不解之缘。辖区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他都会骑上摩托车快速赶到现场。听见摩托声,群众也会第一时间迎上来,不知不觉摩托车成了他与群众的交流信号。
“可不敢小看这摩托车,除了机动灵活,它还能让我随时随地收集基层线索,了解老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记得有一次,我骑摩托车路过村子,有群众招呼我停下。原来是有人发现,最近村里张家两口子经常吵架,急了还动起手来。”听闻此事,老魏赶忙赶到张某家里。表明身份,盘坐炕上,老魏给两口子说起了婚姻家庭经营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规定,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两口子答应今后彼此理解,相互信任,有事勤商量。
老魏常说:“群众的纠纷看起来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处理不好轻的结怨记仇,重的打架斗殴,甚至闹出人命。只要能化解群众的烦心事,再苦再累我都觉得值。”
迄今为止,老魏已骑坏3辆工作摩托车。
要让百姓尝到法律甜头,他被叫作“魏司法”
在老魏看来,基层普法应该摒弃“老百姓学会了多少法律,懂得了哪些法规”,而是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使老百姓相信法律,有事愿意问问法律,听听法律。
不久前,老魏的辖区某企业发生一起工伤事件。企业主张按照工伤认定标准进行赔偿,家属则希望以企业侵权和工伤保险给予双份赔偿。
接手此事调处,老魏没有生硬说法,而是给家属来了段现场“解剖”。“如果你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这是侵权责任和工伤赔偿的竞合,可以申请侵权人和用人单位双份赔偿。但你是在单位上班期间发生的工伤,并且不是他人导致的,这个时候就只能是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没有第二份赔偿。”
随着当事人家属对老魏工作的认可,该案的处理也进入了合理合法合规的轨道。
为进一步引导村民遇事找法,办事用法,老魏在西村乡司法所打造了“枫桥式”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信访事项接待、诉讼仲裁引导、公证鉴定律师联系、行政复议咨询联系、法律援助审核转办、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法律讲堂预约等各项群众需要的服务,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只需进司法所一扇门,无需跑别处。
30年来,魏官元调解成功的纠纷,累计达2410件,成功率高达99.8%。
本报记者杨锐 宋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