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聚焦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实践等,本报深入挖掘我省市县法治建设领域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实践”特别报道,将全省各地强化法治实践的好经验、法治为民服务的好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好点子等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展示。通过深入展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创新发展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形成引领示范效应,推动各地各行业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高,激发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内生动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同市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高质量发展蓄能助力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法治是维护这片土壤健康的坚实后盾。近年来,大同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开展清理隐性壁垒规范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牵头抓总,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制运行不顺畅、上下权责不一致、审管衔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聚焦阻碍营商环境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持续开展“清理隐性壁垒、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项行动”,着力打通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难点、堵点、痛点,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
全面清理“红头文件”。大同市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自2012年以来印发的73100余份各类涉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逐一进行了排查和梳理,针对无法定依据设立所有制限制、资本限制、资质限制等不合理规定从而形成“隐性壁垒”的79份政策、制度文件依法予以废止;针对因制定依据修订或废止、规范对象消失、管理职责调整、规定的管理手段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形成制度障碍的168份文件依法宣布失效,有效促进各项政策“新陈代谢”,从源头护航大同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梳理调整权责事项。该市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对市直36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3996项权责事项进行逐条核对、逐项审核,依法准确界定行政职权事项类型,落实落细每一条权力事项的实施主体和设定依据,完善权责事项清单。对审核中发现的职权名称与设定依据不相符、不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条款引用不恰当,实施主体不适格等1426项问题依法予以修改完善,动态调整市直12个部门248项权责事项,新增48项、取消46项、变更153项,确保各项行政职权依法确认、合法有据、主体明确、分类清晰,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制定标准办事指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尚未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31个部门851项事项,全部制定了《标准化办事指南》并予以公开,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工作流程、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理时限等方面作了明确和规范。
编制柔性执法清单。对全市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地毯式”梳理,结合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对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逐一予以明确,编制并公布了《大同市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清单(2023版)》,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依法防止过度性、重复性执法,有效避免选择性、任意性执法。
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清理隐性壁垒的原则,对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的对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资格资质能力或水平、权利归属和其他客观状态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摸底,共对市直部门设置的共64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予以清理和取消。对市直各部门涉及审批、注册、年检、备案、认可、考核、复审等事项的361枚印章进行了摸底过筛,纠正不当证明用印299件(次)。将无上位法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书面承诺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
规范市政报装收费。对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相关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清理规范,确定了由燃气公司承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涉及的燃气工程及费用,取消了供水方面的红线外接水工程费和供热管网费和热计量设备安装费,明确了供电方面除政府定价外无其他收费项目。
持续优化税收服务。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由87项减少到“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95%以上的税费优惠事项由备案制改为备查制,税费政策执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现有232个税费事项中,有226个实现了“一次不用跑”,5个实现了“最多跑一次”,1个“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实现了同城通办。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同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进一次门、办所有事”,项目审批压缩时限60%以上,企业办事跑腿次数平均减少50%。秦淮数据、中联数据、国富数据三大数据中心运营商先后在大同投资,宁德时代、阳光电源等新能源产业头部企业进驻大同,上海润迅大数据智慧服务基地、京东物流客服中心等已有项目进一步扩大规模,形成集聚效应。中粮集团、中信集团、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玮航科技有限公司等1667家企业来同考察,引进京津冀地区项目89个,签约总金额555亿元。
大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总结、归纳、提炼“清理隐性壁垒、规范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和模式,出台《大同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法(试行)》,将定期评估清理“红头文件”、常态化依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等在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规范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以“小切口”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同市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能助力。
本报记者张楠
大同市广灵县
找准着力点 打造法治乡村建设广灵模式
近年来,大同市广灵县找准法治乡村建设着力点,聚焦乡村治理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打造“6+3”法治乡村建设广灵模式,努力打通法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广灵县位于山西省东北边陲,永定河上游,东与河北省蔚县毗邻,南同灵丘县接壤,西连浑源县,北接阳高县和河北省阳原县。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和村民法治意识有待提升与法律知识相对缺乏、法律纠纷频发、社会利益冲突凸显的现实需求,广灵县积极落实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相关要求,打造“6+3”法治乡村建设广灵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基层法治体系、完善基层法治保障,加大乡村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力度,化解农村矛盾、解决各种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促进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广灵县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六大体系”,扎实贯彻落实“三大保障”,有力促进乡村依法治理质效全面提升。健全完善机制体系,强化党建引领,狠抓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抓乡促村,健全基层组织机构,发展基层群团自治组织,强化协调保障职能。加强法治乡村制度建设,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协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129个村9个社区的村规民约,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升,加强农村道德精神文明建设。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放基层执法职权,下发乡(镇)行政执法事项66项,明确执法流程和责任,加强8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年度培训计划,规范执法程序,建立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共计23项。健全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常态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各从业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老弱病残、外来务工等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创作弘扬时代新风公益普法作品,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147个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加强8个乡镇网上政务服务便民体系建设;健全多元化服务体系,整合基层法治队伍,实现法律服务多元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救助和涉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大力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依法规范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县级联审机制,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统筹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网格防控体系、网格员管理制度和网格事项准入制度、清单,规范事项处置流程;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两类重点人群的管理,指导146个乡(镇)、村(社区)完善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等22项制度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构建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等党内监督体系,发挥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职能,加大涉农案件的监督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群团舆论监督体系。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加强146个村务(社区)的指导监督,健全基层防腐监督体系。编制符合村(社区)实际的小微权力清单,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依法依纪惩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落实组织保障机制,巩固南村、宜兴“枫桥式”司法所,再创建壶泉司法所为“枫桥式”司法所,调整146个乡、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其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职能,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强化涉农案件审判指导和法律监督。
落实队伍保障机制,规范138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乡村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517名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及规范化工作流程,支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治实践,培育453名“法律明白人”和129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法治文艺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普法宣传志愿者组织和队伍,发展壮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将法治乡村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法治宣传阵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矛盾调解平台的专项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法治乡村建设。
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法治化水平,对加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县探索建立法治乡村建设广灵模式,坚持以党建引领,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明确对重大事项决策、小微权力清单、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网格化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放基层执法职权,为基层治理赋能。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着力增强困难群体法律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普遍薄弱的实际,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乡村法律顾问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发挥乡村法治带头人、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治理,逐步强化法治意识,起到“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效果,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本报记者张楠
朔州市应县司法局
以法治为引领 构建多元化矫正体系
社区矫正是一项集监管、改造、教育、帮扶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在实践中,朔州市应县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矫正;强化社区参与,构建多元化矫正体系;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学习教育模式,深度契合个体差异,化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近年来,应县司法局采取“社矫+N”的监管、“必修+选修”的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大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努力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县级社区矫正模式,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打造“社矫+N”监管模式
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管的住”是社区矫正的底线,应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矫+N”监管新模式,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坚决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社矫+检察”模式。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监督指导,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夯实社区矫正监管基础。应县司法局与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发《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审批流程与监督管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应县司法局不断加强与公安、村(居)委、律师、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多方联动,有效促进监督管理及教育帮扶工作。
今年3月,金城镇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入矫后思想态度仍不端正,改造不积极,该局司法干警积极主动下乡联动其家人和村委会共同对其进行了单独的思想教育,并获得了其家人的支持,共同携手做好监督工作,帮扶矫正对象更早地回归正常生活,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社矫+禁毒”模式。扎实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联合应县公安禁毒大队,形成“社矫+禁毒”工作模式,定期开展禁毒宣传,联合突击尿检,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涉毒情况,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抵制和预防毒品的意识。
“社矫+学校”模式。加强在校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身份,依法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强化异地协助管理,既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又兼顾了学生的学业。2023年,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的实际监管情况,编写“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对诈骗罪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依法实施分类教育案例”入选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案例。
坚持“必修+选修”教育模式
强化精准教育矫正
“矫的好”是社区矫正的关键,应县司法局独创“必修+选修”的教育帮扶模式,即面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联合妇联、学校、村委会、各大企业等开设法治、道德、爱国主义教育等必修课,结合个人特点开设了心理教育、婚姻与家庭、劳动与保护、就业教育等选修课。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学习教育模式,深度契合个体差异,化被动为主动,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自主性和积极性,提高了教育质效。
用“恒心”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应县司法局注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学习的双线强化,持之以恒,共同上好“必修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执法流程,做到依法执法、严格公正;社区矫正对象明晰个人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保持对法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悔罪意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用“知心”上好入矫“第一课”。查收法律文书做到“知事”,认真查阅社区矫正决定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了解掌握情况做到“知人”,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其心理特点、犯罪原因、犯罪情节等制定谈话方案;开展个别教育使其“知理”,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明确社区矫正内容、管理措施、制度规定以及违反监管规定要受到的处罚与后果。
金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日常观察发现张某某性格孤僻,防备心理重,生活积极性不高。为此,金城镇司法所一方面通过当面报告和集体活动的机会,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沟通,比如从兴趣爱好、热点话题着手,不断激发其沟通欲望,使其放下心理防备,进一步建立尊重、理解、信任、互助的帮教关系。另一方面学会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的闪光点,对其进步和优点予以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其树立信心、乐观处事。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鼓励下,张某某主动寻找就业机会,目前在某公司担任淘宝客服,其耐心细致、认真尽责的工作态度得到顾客和主管的认可,生活态度变得积极向上,自觉远离不良交际圈。
用“精心”量身定制“选修课程”。实行社区矫正精准教育矫治,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和管理类别,制定教育矫治“选修课程”。对危险驾驶类、交通肇事类、电信诈骗类等社区矫正对象“量体裁衣”,实行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强化针对性和靶向性教育,提升精准矫正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同时,针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对其成长经历、生活状况、性格特点、悔罪表现等方面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利用社会的力量,从思想、心理、行动等方面进行贴心的帮助和教育。在顺利执行刑罚的同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
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模式
聚焦“三心”用心帮扶
线上测试显“心病”。充分运用“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和“晋矫通”手机App心理辅导模块,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问卷自评和人格体量测评,完成高质量心理测评。
空中谈话疗法断“心思”。结合心理测试反映出的问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引入心理沙盘测试、绘画治疗、“团体辅导”等,在思想上进行纠正与引导。强化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电话沟通与联络,通过谈话疗法与社区矫正对象架起密切的沟通桥梁。
线下走访解“心结”。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倾听社区矫正对象心声,深入了解工作生活情况,耐心进行心理疏导,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乐观面对生活挑战,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压力,保持健康阳光的心态,正确处理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县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在矫正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使社区矫正产生强大的生命力。应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守管控底线,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郭亚红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智护产权 法润创新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征程中,运城检察机关一路奋进,佳绩频传。稷山县检察院精心打造“稷小智”护企品牌,为创新型企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芮城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荣获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河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吕霞荣获突出个人……这些荣誉见证着运城市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懈努力与专业坚守。
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知识产权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画卷上,其保护水平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繁荣与进步。运城检察机关精准把握时代脉搏,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精心雕琢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稳健前行的关键利器,以智慧守护创新,用法治润泽发展,在专业化、精准化、法治化的康庄大道上奋勇驰骋,全力铸就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固堡垒。
专业办案组:精研覃思,聚势赋能
运城市检察机关深谙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精妙与专业深邃,恰似匠心独运的能工巧匠,以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为针线,巧妙缝合部门壁垒的缝隙,编织出一张覆盖全面、衔接紧密的保护之网。2023年6月上旬,全市检察机关系统内“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设立,“四大检察”职能在此深度融合,汇聚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以此为核心枢纽,17个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官的专业办案组应运而生,他们如同训练有素的精英战队,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袤天地里纵横驰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案四查”工作法如同一把精密的司法标尺,从刑事追责的严苛、民事赔偿的公正、行政违法的纠偏到公益诉讼线索的探寻,全方位、无死角地丈量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的是非曲直,构建起“捕、诉、监、研、防”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全链条保护新范式。
在谈到专业办案组时,运城市检察院三部主任范晓霞表示:“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必须组建专业团队来应对。这些专业办案组整合了多方面的检察职能,‘一案四查’工作法更是确保了对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全面审查,这是我们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全链条保护的关键举措。”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29件知识产权案件,皆以专业高效之姿彰显这一创新模式的蓬勃生命力与卓越效能。
行刑衔接:握指成拳,协同共治
知识产权保护战线绵延悠长,非检察机关孤军奋战所能成就。运城市两级检察机关深谙此道,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携手并肩,以信息共享为基石,以线索互通为桥梁,以协同联动为引擎,共同驱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强大机制高效运转。
万荣县检察院在这场协同作战中一马当先,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局携手共进,同堂培训的课堂上,思维的火花在交流碰撞中绽放,法律的理解与执法的尺度在研讨中渐趋统一。联席会议的圆桌旁,《万荣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动机制暂行规定》应运而生,为行刑衔接的规范化、制度化铺就坚实道路。一起销售假冒南孚电池行政违法案件发生后,市场监管局敏锐察觉线索后迅即通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集中研判、联席会商一气呵成,精准的行政检察建议如同一剂良方,助力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深度整改,有力捍卫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神圣尊严。
芮城县检察院则别出心裁,诚邀市场监管局专业骨干加盟,特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在食品药品安全疑难案件的迷雾中,他们凭借专业知识的灯塔,为办案团队指引方向,成功破解食品添加剂成分合格与否的谜题,“外智”与“内力”相互交融,携手铸就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固防线。
稷山县检察院情系本土瑰宝“稷山板枣”,与民政、林业部门及枣业发展服务中心围坐共商,聚焦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与发展。从明晰其引领作用到优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路径,每一次研讨都凝聚着守护地方特色品牌的坚定决心,每一项举措都为“稷山板枣”这一地理标志的传承与弘扬保驾护航。
此外,运城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运城海关等部门,围绕密集型产业联盟,共同签署《关于支持闻喜县玻璃器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合作协议》,加强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协作,推进市级专业镇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载。芮城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协调会商机制、双向案件咨询制度,畅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转载。
检察监督:秉正持平,法眼如炬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所在;监督,则是公正的坚实护盾。运城市检察机关高悬检察监督之剑,斩断知识产权犯罪链条上的每一处瑕疵,从侦查活动的严谨规范到立案监督的精准无误,全方位构筑起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铜墙铁壁。
侦查监督环节,提前介入已成为运城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标准动作。已办结的14件移送审查起诉的侵权假冒案件背后,皆有检察人员提前介入的忙碌身影。以芮城县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为例,检察人员深入案发现场,与侦查人员并肩作战,对案件管辖抽丝剥茧,对犯罪性质精准定性,对证据收集固定悉心指导。在他们的助力下,侦查机关跨越千里,远赴山东潍坊及周边区县缜密取证,成功捣毁制假窝点,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查获的伪造产品标签如同一堆堆废纸,见证着正义的胜利。
立案监督层面,运城市检察机关以敏锐的法律触角,深入刑事诉讼活动的每一个角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监督工作精准有力。永济市检察院在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循线深挖,发现芦某某、李某涉嫌犯罪的蛛丝马迹后,果断监督立案。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推进,二人高达70余万元的犯罪案值浮出水面,经永济市人民法院判决,判处芦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8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芮城县检察院亦在网络售假案件中利剑出鞘,监督公安机关对某多网站销售假冒脐贴的蔡某等人立案侦查,成功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还市场一片清朗。
稷山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等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涉及“万荣苹果”地理标志,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查清上下游犯罪情况,全面夯实证据。同时对接万荣县果业发展中心,实地走访查看涉案企业,明确审查方向,积极履职守护运城地理标志产品,护航地方特色产业。
综合履职:四轮驱动,护航创新
运城市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漫漫征途中,绝非单枪匹马、独辟蹊径,而是充分激活检察一体化的澎湃动力,巧妙驱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轮”同频共振,精心绘制知识产权“四大保护”的宏伟蓝图,为创新发展的列车铺设平坦坚实的法治轨道。
刑事检察聚焦民生福祉,将打击的锋芒对准食品药品领域侵权假冒恶行。6件假冒、销售“汾酒”商标的案件的办理便是检察机关向制假售假者发出的严正警告。新绛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不仅以雷霆手段惩治犯罪,更以春风化雨之姿,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尽责,该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领域,运城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创新路径。永济市检察院在芦某某、李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主动担当作为,为被害单位撑起维权保护伞。在案件公诉之际,悉心告知诉讼权利,全程协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害单位在遭受侵权之痛后,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与慰藉。
在行政检察工作中,运城市检察机关化身规范市场秩序的忠诚卫士。河津市检察院在王某非法经营烟草案中,于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并未松懈,而是深挖细查,依法向市场监管局提出检察意见,追缴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落地有声,彰显了行政检察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监督智慧与担当情怀。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运城市检察机关以守护民生为使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深耕细作。新绛县检察院起诉张某某销售假冒“汾酒”案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求偿三倍惩罚性赔偿金获法院支持,有力维护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稷山县检察院针对无证销售水烟行为发送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芮城县检察院起诉销售假药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推动多部门协作,运城市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文物知识产权保护方案,皆在公益诉讼的广阔天地里,书写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壮丽篇章。
本报记者邢晓瑞
本版策划:本报记者邢晓瑞 张楠 郭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