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形成从立案到执行无缝闭环

——吕梁市离石法院“调立审执”一体化构建解纷新格局

  近年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立足调解审判执行大局,坚持在立案中着眼审判,在审判中统筹执行,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既高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又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4年,根据最高法相关意见,该院又出台了《离石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调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工作办法》,旨在充分发挥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各环节功能,构建纠纷解决全新工作格局。

“审调一体”,上诉变结案

  吕梁市某物业公司与乔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离石法院田家会法庭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由被告乔某支付原告物业费。判决送达后,被告不服,准备提起上诉。
  当乔某到田家会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上诉事宜时,事情迎来了转机。调解员李海成热情地接待了他,在交谈过程中,凭借丰富的经验,李海成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他迅速行动,一方面向承办法官反映情况,另一方面及时联系原告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李海成结合类似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当事人解释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他详细阐明了案件上诉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让双方当事人对上诉的风险和后果有了清晰的认识。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达成了调解协议,乔某一次性履行了案款。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将调解和审判两个相对独立的流程有机结合,把调解贯穿案件审判始终,实现纠纷的整体化、系统化解决,避免了单一审判可能带来的后续问题。

“审执一体”,案结更事了

  郭某与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的实质性化解,则是离石法院对“审执一体”的生动践行。
  田家会法庭承办团队对该案做判后答疑过程中,得知郝某并非对判决不满,而是因其有部分个人物品存放在原告家中,担心判决履行存在困难。
  为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徒增当事人诉累,承办团队秉持“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当即给原告打通电话,就郝某的担忧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11月13日、14日,在法官、助理、法警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对彼此个人物品、彩礼和其他财产的返还全部履行完毕。
  “审执一体”,是指把执行准备前置于立案、调解、审判过程中,将“确保法院有效执行”的目标嵌入案件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推动实现案件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全院“一盘棋”,同奏“服务曲”

  离石法院秉持全院“一盘棋”理念,通过深度整合“调立审执”各环节,全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司法为民体系。
  该院不断深化内部协同机制,全方位提升司法效率与质量。立案部门在接收案件之初,便精准判断案件走向,为后续调解、审判和执行提供前瞻性指引;调解团队充分发挥柔性解纷优势,深入挖掘矛盾根源,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将大量纠纷消弭于萌芽;审判庭上,法官们凭借精湛的法律素养与丰富经验,作出公正严谨且兼具社会引导性的裁决,让法律的权威深入人心;执行环节,则以雷霆手段确保胜诉权益得以兑现,对拒不履行义务者形成强大威慑。同时,法院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优化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与高效流转,形成从立案到执行无缝对接的工作闭环,确保每一个司法环节都能紧密配合、协同推进。

本报记者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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