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祎)2024年12月31日,晋中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查获旅客携带的大量烟花爆竹。 据了解,旅客张先生携带的行李箱中有各类烟花494支,准备在晋中站乘车前往太原燃放,在进站安检时被晋中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发现并查获。民警依法对张先生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其携带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在此,铁路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旅客,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类物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乘车属于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旅途,请出行前检查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切勿心存侥幸,携带违禁物品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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