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谢谢法官帮我和孩子走出泥潭……”

——太原尖草坪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我是幸运的,因为你们的敬业、专业,帮我和孩子走出了泥潭,让我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再次感谢各位法官对我伸出的援助之手。”日前,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手写感谢信,写信人正是该案不久前审结的金融借款纠纷案的当事人魏某。
  2015年,被告魏某与宋某以夫妻名义贷款购置一套房产。2022年,宋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及退赔受害人96万余元。2024年,因宋某其他民事案件,该套房产被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并拍卖。魏某将这一情况告知贷款银行,并停止还贷。为保障自身利益,银行向尖草坪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魏某与宋某的贷款提前到期,魏某与宋某一次性偿还所欠贷款30多万元及利息等。
  案件受理后,法官郑莉秀了解到,宋某被羁押于监狱服刑后,魏某一人维持家庭的运转,生活艰难,但魏某坚持按期还贷,直到房屋被拍卖才不得已断贷。郑莉秀在了解到涉案房屋第一次拍卖流拍的事实后,及时与魏某沟通,让其考虑能否先行解决杏花岭法院的民事案件,然后继续履行借款合同,逐月归还银行剩余贷款。随后,郑莉秀前往宋某所在监狱进行开庭,并在庭审后协调中得知房屋二拍已拍卖成功,原定的沟通方案已经无法实现。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生活现状,尖草坪法院依法判决魏某与宋某的贷款提前到期,但魏某逾期还贷并非主观恶意,而是基于房屋早已进入法拍程序的事实,最终认定被告魏某不构成违约,不应计算罚息。判决后,郑莉秀向银行代理人进行释法明理,银行表示认可并理解,未提起上诉。
  由于诉讼过程中银行申请了保全,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志刚得知房屋被拍卖后,第一时间向杏花岭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在判决后多次前往杏花岭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为魏某争取更多的房屋租金等生活保障。在两家法院的共同努力下,魏某顺利签署腾房承诺并依约腾退。2024年12月23日,尖草坪法院将杏花岭法院转来的案款发放至贷款银行账户。次日,银行申请解除保全,尖草坪法院当即作出裁定并予以解封。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尖草坪法院将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关振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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