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03版:专题

以司法之力守护“稳稳的幸福”

——2024年山西法院工作亮点回顾

  编者按:1月19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冯军从狠抓政治建设,在深学细悟笃行中筑牢绝对忠诚;牢记“国之大者”,在为大局服务中彰显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在为人民司法中践行初心使命;深化司法改革,在守正创新中推进公正司法;全面从严治党,在推进自我革命中锻造过硬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提升司法公信等六方面,对2024年全省法院的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对2025年的工作作出了安排。本期,我们将通过报告中提到的案例以及来自各行各业代表委员们对我省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我省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的“稳稳的幸福”。

报告中的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法审理涉代县精诚矿业、离石永聚煤业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案件。襄汾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祁某华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依法审理常高才、王国庆等涉红通人员犯罪案件,判处山东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零容忍惩治民生领域“蝇贪蚁腐”,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对利用职务便利,在车辆上户、过户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收受他人贿赂的杜某民、张某桃等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
  省高院采取“债转股”方式调解审结某省属国有企业与外省6家民营企业涉案标的14亿元的一起诉讼,取得解纠纷、促合作、利发展的良好效果。
  推动形成公平透明、诚信有序的市场规则,为企业和企业家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投资创业发展市场环境
  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使某工程公司向西安某公司偿还1900万元货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转化运用,更好地为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供给
  郝某臻侵犯著作权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交叉执行制度效能,稳稳托起百姓“安居梦”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某房地产公司标的总额3.4亿元的22件执行案件提级执行,促推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封企业不动产及银行账户,推动烂尾多年的楼盘复建,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将协调化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
  省高院成功调处某钢铁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协议、行政处理案件。
  过罚相当、精准裁判,既保证行政管理目标实现,又兼顾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食品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入选“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
  定罪判刑+从业禁止,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缴违法所得,罚金20万元;判处相关责任人李某等3人有期徒刑,并禁止3年内从事环境监测相关职业。
  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守护“母亲河”水清鱼儿欢
  平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在黄河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在捕捞水域增殖放流鱼苗,让捕鱼者变“补鱼者”。
  做实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后半篇文章”,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利保护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5年持续跟进我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某铝业公司投入1.3亿余元,成功完成1840亩、储量1600余万立方米赤泥库的封场和覆绿工作,树立行业领域生态修复标杆,该案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入选最高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保护好
  黎城县人民法院在红色革命遗址设立司法保护站,快速审结7起土地权纠纷案件,服务黄崖洞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弘扬长城文化,讲好长城故事
  兴县人民法院及时审结长城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防止噪声污染守护今“声”静好,用心办好民生“小”案,解决群众心头“大”事太原铁路运输法院积极协调某机务段开展技术改造、加强鸣笛管理,妥善化解一起噪音扰民纠纷,让群众住得舒心。
  激励继父母关爱幼小,激励继子女孝老爱亲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柳某诉继子女赡养纠纷案,依法判决继子女向形成稳定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给付养老生活费,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报道。
  一子落满盘活,推动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驰而不息攻坚执行难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促成某银行与某企业达成金融借款执行和解协议,银行拿到“真金白银”,企业卸下多年包袱轻装前行,该案写入2024年3月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以保促调,5天内依法帮助申请执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
  报告中的“家乡”
  太原
  一案例写入2024年3月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太原中院积极促成某银行与某企业达成金融借款执行和解协议,银行拿到“真金白银”,企业卸下多年包袱轻装前行,该案写入2024年3月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厅级领导干部现场旁听一起行政案件庭审
  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省直、中央驻晋单位厅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3家省直、中央驻晋单位厅级领导干部等在太原中院现场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健全完善“诉前有限保全”信用卡纠纷化解机制
  太原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适用诉前有限保全措施,扎实推动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迎泽法院诉前成功化解信用卡纠纷8895件,以“小切口”做好推动金融行业发展的“大文章”。
  设立24小时“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
  太原中院创新执行举措,开通“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完善财务调查员制度,聘任20名财务调查员协助财务调查131件,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挂牌成立“锦绣家和”反家暴研究实践基地
  太原中院探索社区家暴预警机制,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问题研究,探索保护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的相关措施,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大同
  大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负责人在大同中院现场旁听一起行政案件庭审
  大同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能力水平,促推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11月29日上午,21个重点市直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等共计80余人在大同中院旁听一起由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建立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略合作机制
  大同中院与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协议》,联手建立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略合作机制,探索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径,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
  朔州
  对涉某房地产公司的一批执行案件进行提级执行
  朔州中院对涉某房地产公司标的总额3.4亿元的22件执行案件提级执行,推动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封企业不动产及银行账户、修复企业信用,助力房企争取金融贷款,推动烂尾多年的楼盘复建,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平鲁法院以保促调,5天内依法帮助申请执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
  某企业以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太阳能光伏组建被转移至非关联公司仓库、情况紧急为由,向平鲁法院申请保全该批财产,平鲁法院当天立即制订执行方案,5天内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80万元。
  两级法院开通“区块链+电子送达”在线核验功能
  两级法院对电子文书在送达同时自动进行司法区块链存证,支持当事人对电子送达文书进行核验,确保数字时代下每一份电子送达文书的真实性、权威性,从根本上解决电子送达文书易篡改、难验证等问题。
  忻州
  历时5年持续跟进我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成功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入选最高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某研究所诉某企业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是我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忻州中院历时5年持续跟进该案件,推动该企业投入1.3亿余元,成功完成1840亩、储量1600余万立方米赤泥库的封场和覆绿工作,树立行业领域生态修复标杆。该案成功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做实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后半篇文章”,服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具有良好示范效应。
  吕梁
  兴县法院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审理一起涉及长城遗址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督促文旅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长城遗址的妥善管护
  兴县法院在审理吕梁首例北齐古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承办法官多次向检察机关、涉案行政机关了解情况,现场实地查看,督促文旅部门履行职责,有效遏制了对古长城的破坏行为,建立起常态化文物管护机制,启动保护级别申报和修缮,实现古迹遗址安全监管全覆盖。本案对行政公益诉讼裁定终结方式进行了探索,体现了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同向而行、同向发力,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作为,促进了行政公益诉讼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晋中
  一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
  晋中中院审理的某食品公司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入选“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
  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
  晋中中院联合太谷法院深入太谷多家玛钢民营企业进行宣传调研,为“玛钢专业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揭牌,该中心的成立是晋中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的新平台、新阵地,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抢救性发掘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
  晋中中院抢救性发掘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并组织展陈。展陈以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抗日根据地山西司法工作为主线,围绕共筑支点、法固堡垒、磨砺本色三大板块,呈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司法制度在山西的生动实践。
  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晋中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全面提升晋中市多元解纷工作成效,助力基层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晋中中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促进更多法治力量向解纷源头倾斜,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最高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央视频“走近一线法官”融媒体节目聚焦晋中法院
  最高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央视频“走近一线法官”融媒体节目在央视频App上以《走近一线法官——秋色太行追“春光”》为题,讲述基层一线法官秉公办案、为民解忧的暖心故事,集中展示我省优秀基层法官群像,在线观看量超过1200万。
  阳泉
  积极探索法庭下沉执行,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
  阳泉中院积极探索法庭下沉执行,确定执行联络员,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庭主办、基层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将执行触角延伸至村社、行业协会等,健全纵向到村社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横向到边的部门协同执行机制。
  揭牌设立科技型企业法治护航中心
  阳泉中院与三部门联合签署《服务保障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协作办法》,揭牌设立科技型企业法治护航中心,该中心以服务保障科技型企业健康成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发挥联动单位职能优势,为全市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维度的法治保障。
  长治
  连续六年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
  长治中院与晋城中院协作推进府院联动,连续六年举办长治、晋城两府两院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畅通府院常态化沟通渠道,协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潞城法院微子镇法庭通过“云法庭”在线审理,促成当事人当场和解并微信转账履行
  潞城法院充分运用“云法庭”的优势,通过“云法庭”在线审理,打破常规庭审空间限制,为外地当事人解决开庭不便的问题,实现当事人需求在哪里,法院诉讼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黎城法院在红色革命遗址设立司法保护站
  黎城法院在黄崖洞等红色革命遗址设立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站,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制定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快速审结7起土地权纠纷案件,服务黄崖洞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晋城
  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晋城中院审结的柳某诉延甲、延乙等赡养纠纷案,依法认定继子女应当向形成稳定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给付养老生活费,以案释法,解决老年人养老后顾之忧,该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深度报道。
  城区法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站式联动机制
  晋城市城区法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站式联动机制,针对家庭暴力主动出击,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与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北石店分局、城区妇联及部分律师代表召开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向社会传递出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出“当事人一件事”改革
  晋城中院推出“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坚持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两级法院设立院长热线并在两微一端公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致力于以“小窗口”解决“大问题”,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发现问题、接受监督、服务群众的平台。
  阳城法院与县妇联共同构建“情调理顺”调解站
  阳城法院打造“法院+妇联”工作模式,深化“情调理顺”品牌实践,形成家事纠纷闭环调解新模式,实现了家事矛盾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为推动家庭和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贡献更多巾帼力量。
  临汾
  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襄汾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依法、积极稳妥审理好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审理的祁某华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发出推进涉保险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司法建议书
  临汾中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发出1号司法建议,被建议单位及时出台《关于推进涉保险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监管意见》,切实强化监管机制,有效降低重点领域风险。
  隰县法院设立小西天景区法官工作站
  成立隰县法院驻小西天景区法官工作站,配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以及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推动“旅游+文化+司法”深度融合。
  吉县法院法治副校长在学校设置“七色信箱”
  党的二十大代表、吉县法院院长田亚欣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学校设置“七色信箱”,收到来信60余封,联合学校、民政、团委、心理咨询师、爱心妈妈团队等联合开展心理疏导、结对帮扶,妥善化解校园霸凌等7起纠纷。
  大宁法院编制《果农法律实用手册》
  大宁法院结合涉果业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调研工作,发出《大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大宁宁脆苹果高质量发展涉法相关问题司法建议书》,编制《果农法律实用手册》,辖区涉果业相关案件减少69.2%,有力保障特色农业发展。
  运城
  平陆法院依法判令在黄河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在捕捞水域增殖放流鱼苗
  平陆法院依法判令在黄河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在捕捞水域增殖放流鱼苗,让捕鱼者变“补鱼者”。促使被破坏的环境及时得到保护与修复,体现了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深入果蔬专业合作社开展法治宣传
  运城中院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果蔬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增强果农、果客、果库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果品交易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实现法治供给和受众需求的双向奔赴,服务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太铁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积极协调某机务段妥善化解一起噪音扰民纠纷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服务保障铁路“大动脉”的司法职能作用,高效化解一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和铁路编组站主管单位某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某机务段开展积极沟通,建议将噪声较大的9列内燃机车所用汽笛更换为电笛。鸣笛装置改造升级后设置限鸣区,采取铁路机车作业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多项护民措施,解决了火车鸣笛扰民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加舒心。
  山西综改示范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在西安某公司与我省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综改示范区法院承办法官进行多次调解,引导双方信守承诺,促使某工程公司履行义务,向某公司偿还1900万元货款,解决其支付职工工资的燃眉之急。
  聚焦热点·聆听代表委员声音——
  聚焦 学习英模精神
  2024年12月19日,最高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西省委在太原联合召开追授韩旭辉同志称号表彰大会,追授韩旭辉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就学习、宣传、弘扬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部署。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在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5名报告团成员深情追忆韩旭辉同志镌刻着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生涯。韩旭辉同志生前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3年3月8日晚在准备第二天的开庭工作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3月9日不幸去世,终年59岁。韩旭辉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33年,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韩旭辉同志去世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分别作出向韩旭辉同志学习的决定。202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在央视播出,韩旭辉被授予“2024年度致敬英雄”称号。
  山西法院这么做——
  省高院党组积极部署,全省法院持续深入开展“学习韩旭辉,争做韩旭辉式好法官”主题活动,广大法院干警学习英模,接续奋斗,涌现出杨春光、巨燕亭、杨学武等一批先进典型。杨春光,左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他积极运用“三头、三心、三勤”工作法,及时稳妥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同时,探索实践繁简分流、实质解纷,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巨燕亭,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原副庭长,全国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山西省先进工作者、临汾市劳动模范。巨燕亭积极推动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全覆盖改革,推出“疗愈型司法”,具有山西特色的家事审判经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2023年,巨燕亭确诊恶性黑色素瘤三期,癌细胞扩散,但他仍然坚持奋斗在审判一线。2024年11月9日,巨燕亭病情恶化,永远离开了我们。杨学武,介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杨学武组建道交案件审判团队,积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建立道交纠纷案件全流程处理机制,制定标准化办案、案件繁简分流、鉴定前置程序,统一裁判标准和类案同判细则,辖区道交纠纷涉诉率从8.75%下降至2.91%。
  代表委员谈——
  省人大代表,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政委、三级高级警长舒建新:近年来,山西法院涌现出杨春光、巨燕亭、杨学武等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韩旭辉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韩旭辉来自基层、来自群众,他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英雄模范的崇高精神品格。我们要向英雄模范学习,以英雄模范为镜,通过“照镜子”找出差距、修身正己,践行诺言、见诸行动,向英雄模范那样坚守、像英雄模范那样奋斗。
  省人大代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国华:最好的缅怀是传承。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回看了韩旭辉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33年的经历,很感动,也很震撼。平凡的坚守最难得,韩旭辉真正做到了“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值得传承发扬。韩旭辉将一生办理的3000多件案件凝结成了接地气、暖民心、促公正的“五先”工作法,也应成为政法干警履职办案的实践方法论。我建议,要持续深入开展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宣讲会、主题党课、研讨活动等,将韩旭辉同志的优良品质传下去。
  聚焦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省法院出重拳、下重手,坚决震慑遏制电诈犯罪,2024年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600余件,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严厉惩处为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技术支撑、支付结算的上下游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治理,全力守好百姓“钱袋子”。去年7月,我省法院深入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省高院统一部署,各地法院对审理的30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40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依法受到严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电信行业代表旁听庭审。我省法院常态开展反电诈法治宣传,通过集中宣判、以案释法等,帮助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和“帮凶”,引导群众识别电诈、拒绝参诈。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太原中院审理的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入选。
  山西法院这么做——
  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能,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关乎民心向背、执政根基,关乎社会公正、法治权威。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2024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万件,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颠覆破坏、邪教等犯罪活动,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群众身边“蝇贪蚁腐”。积极开展禁毒斗争,在国际禁毒日集中宣判36件47人,发布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涉毒必严、涉瘾必惩。守牢安全生产红线,“祁某华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在依法惩治的同时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其向上向善。同时,依法严惩教唆、引诱、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年人,斩断伸向祖国“花朵”的“魔手”。
  代表委员谈——
  省政协委员,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对策研究室副主任王艳:全省各级法院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主动肩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彰显了法院的担当精神。各级法院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能,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山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尤其是对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毒品犯罪等切实关乎民生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值得肯定与赞扬。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社会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我建议,在司法活动中要充分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准确把握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充分尊重未成年人主体地位,选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措施,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要坚持全程帮教,针对未成年人认知和行为偏差开展针对性、常态化法治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聚焦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侵犯商业秘密、严格区分经济行为与经济犯罪、“傍名牌”“搭便车”、政府招商引资、“预重整+重整”助企脱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2024年12月27日,省高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涉及严惩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做实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督促行政机关诚信履约、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破产重整优化市场配置等类型,积极向社会传递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声音”,充分彰显我省法院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忠诚履职尽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司法担当。
  山西法院这么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省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做深做实依法平等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4年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5.6万件,注重更好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营商环境。一年来,我省法院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安全稳定市场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联合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科技型企业护航中心,省高院发布典型案例,郝某臻侵犯著作权罪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高效办理执行案件,与省委政法委联合下发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进展情况通报,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800余件。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制定“执转破”审查实施细则,稳妥处理好“破”和“立”、“质”和“量”、保护和发展等关系,服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代表委员谈——
  省人大代表、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张志强: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要看法治化程度高不高。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省高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山西各级法院积极传递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声音”,有力地增强了我省企业投资经营的信心。破产审判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省高院通过“预重整+重整”以及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的处理,有效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实现重生。这不仅是对企业资源的有效盘活,更是对社会稳定的积极维护。此外,省高院在处理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与我提出的建立健全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制度的建议相得益彰,证明了该制度的可执行性和积极意义。我建议,省高院持续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营商环境的优化。
  省政协委员、吕梁通达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马学行:我省法院认真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6条”,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督促行政机关诚信履约、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破产重整优化市场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高效解纷、精准服务、靶向发力,持续优化护企、惠企、安企、暖企举措,真情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取得突出成绩,收到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为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建议,健全商事审判专门审判法庭和审判团队,进一步利用“数字赋能”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惠企纾困,积极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加大对调解组织、调解员的指导力度,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聚焦 促进依法行政
  2024年12月12日,省高院、省司法厅开展省直、中央驻晋单位厅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3家省直、中央驻晋单位厅级领导干部在太原中院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副省长张韶华出席活动并讲话。这是一起太原万达广场有限公司诉太原市城乡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庭审中,各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意见。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对所诉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依法当庭宣判。庭审后,省高院就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举办了以案释法讲座。这已经是省高院连续6年举办“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讲座”活动,不仅推动了执法司法有机衔接,还凝聚起了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山西法院这么做——
  2024年,我省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做实府院联动,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中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各地法院涌现出一些生动司法实践:临汾中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出台《关于加强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联动工作意见》,涉公安行政案件下降17%;忻州市政府出台《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太原中院发布白皮书,提出9大类20项意见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晋中中院审理的一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我省法院坚持以严格公正司法做实监督、支持,加强多发类案审理并及时总结分析,省高院连续7年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连续11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研判行政诉讼情况、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实践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后,省高院、省司法厅举办业务培训,革新理念,酝酿实践,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违法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及时纠正,促进行政争议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去年以来,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已大幅超过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行政复议作用明显、效果良好。
  代表委员谈——
  省人大代表,山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杏梅:我省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和指导作用,助力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同时,我省法院将实质化解争议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充分运用协调方式化解矛盾,促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确保案件办理最佳效果。比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贺某某与某管委会行政诉讼案中,承办法官和合议庭多次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同时,妥善解决了涉及几百户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中指出,“推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体系,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我建议,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运用调解、协调的方式来处理行政纠纷,坚持调判结合,强化释法说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聚焦 护航美丽山西
  某环境研究所针对某铝业公司赤泥库露天堆放问题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消除危险等。案件审理过程中,忻州中院以系统治理、生态修复为目标,综合考量案涉赤泥库规模、现有防尘措施、危险程度等因素,主动引入技术专家充分论证,引导双方以消除生态环境风险为目的达成调解协议。省高院、忻州中院定期回访、持续跟进,经多次实验、地勘、设计、论证,协助企业寻找专家攻克技术难题,历时五年投入一个多亿资金高标准完成了案涉赤泥尾矿库闭库工程。同时,法院积极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打造成绿色发展产业集群,将“生态包袱”转化成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这一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被评为最高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山西法院这么做——
  我省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省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0—2024年)和典型案例,9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生动呈现我省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实践。深化理念变革引领高质量发展,垣曲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猎杀林麝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判令被告人购买6万元的野生动物保护、救治设备进行替代性修复赔偿,设备投入国家湿地公园使用的第二天,便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方山法院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存在被猎杀风险以及放牧、挖沙、水污染等问题,发出7份司法建议,跟踪了解、协同发力,促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黄河秀美安澜,需要法治守护。我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严格依法审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去年5月,省高院再次在最高法院工作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代表委员谈——
  省人大代表、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原料车间主任李文龙:在我省各级法院的指导、协调下,山西铝业与某环境研究所达成并全面履行赤泥尾矿闭库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大型湿排库闭库项目系国内首家、赤泥排渗施工方案无先例可循……其间,省高院、忻州中院的法官们多次实地调研,了解赤泥库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修复治理赤泥库方案。
  5年来,法官们定期回访、持续跟进、督促指导,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将昔日沙尘滚滚的尾矿库变成集生态修复、土地再利用、新能源开发的千亩草场,做实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后半篇文章”。
  目前,公司利用闭库后的土地资源开发太阳能、风能、储能等清洁再生能源项目,持续提升绿电比例,积极探索“生态恢复+风光发电+农牧产业”协同发展模式,打造业内赤泥库管理的绿色标杆,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 久久为功解决执行难
  某企业从某银行贷款1.5亿,并以企业主楼、相应土地作抵押,支付2560万利息后,该贷款逾期,某银行将某企业及担保人诉至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冻结了某企业银行账户、查封了财产并多次组织双方和解协商。但某企业历史债务包袱重,在岗及退休职工1300余人,生产经营困难,偿债能力弱,担保方也经营困难。如果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简单把某企业抵押的房产及土地强制处置变现偿债,可能出现“执行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后果,不能体现出司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最高法院将本案作为督促执行案件,与山西省、市两级法院协同推进执行,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协调配合,某企业与某银行及其上级总行多次协商,双方就债务化解处置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结案。该案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写入2024年3月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山西法院这么做——
  我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锚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久久为功解决执行难。2024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29.1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53.2亿元,执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整体提升。在省委政法委指导支持下,连续3年开展“三晋执行利剑”攻坚行动,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民工等重点领域执行案件攻坚成效明显。深入交叉执行化解难案,通报典型案例,制发交叉执行体检单精准纠偏,采取异地交叉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执结4787件难案、积案、骨头案,执行到位金额19.2亿元。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善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以“放水养鱼”更实保障各方权益,对2004家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帮扶1095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做实以执行促发展。持续提升联动实效,省高院与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健全限制出境线上办理机制,与省发改委建立数据专线,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动态推送至“信用山西”共享平台。注重区分失信与失能,记录失信5.68万人次,为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4.24万人次,同比增长29.31%。
  代表委员谈——
  省人大代表,朔州市应县义井乡义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保德:
2024年,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成绩令人震撼、令人感动。在执行过程中,我省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灵活的方式,为企业增添活力。让我感动的还有法院执行干警把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大事来办,执结了一批涉及工人权益保障等民生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扬。我建议,持续加强法院后备人才培养,增加基层员额法官数量,减轻法官工作压力。另外,可以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成立基层矛盾调处机构,为基层矛盾预防、实质化解提供法律支持。省人大代表、翼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王瑞娜:法院执行工作事关民生,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最直接、最具体的环节。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和媒体人,我一直关注着法院的执行工作。2024年,我省法院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打响“三晋执行利剑”品牌、交叉执行化解难案、持续提升联动实效等工作成果亮点纷呈,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明显向好。我建议,全省各级法院不断健全执行体制机制,深化对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加大执行公开力度,特别是持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让全社会理解执行、配合执行、监督执行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聚焦 描绘三晋好“枫”景
  202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大同市平城区法院新旺法庭调研,要求在“请进来”开展诉调对接基础上,把更多精力放到“走出去”,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一年来,新旺法庭与街道矛调中心、16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办法》等制度,打造出“老孟”“方姐”等一批金牌人民调解员,主动对接27个调解组织,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纠纷。同时,新旺法庭与云中商贸城的管理人员建立微信工作群,搭建商圈内矛盾纠纷快速反映通道。商贸城收到12315平台反馈投诉后,绝大多数纠纷在法官指导下及时化解,部分疑难复杂纠纷由法官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所有投诉纠纷全部在源头化解。
  山西法院这么做——
  我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省高院组织召开总对总暨山西多元解纷平台工作推进会,与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开展工作交流会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234个人民法庭和1649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全省法院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27万件。同时,有效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作用,以司法建议开“良方”治“未病”促“善治”。
  如今,三晋大地处处可以邂逅美丽“枫”景:省高院“建网搭台”解纷模式、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12315”解纷模式、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应用解纷平台源头化解纠纷、平定县人民法院“五色”预警处置机制、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三三调解、三快速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12345”多元解纷模式……这一项项被最高法院点名的“山西经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代表委员谈——
省人大代表,临县政协副主席、临县一中副校长冯立新:我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定分止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构建多元解纷体系,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下足功夫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在诉前化解纠纷28.27万件,向企业推送风险预警提示1660次……这样的成绩让“枫桥经验”焕发出了新的时代活力。2024年,我到吉县法院、万荣法院调研,了解到法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责,创新实践路径,在司法为民、纠纷化解等方面成果斐然。我相信,通过全省法院的不懈努力和探索创新,法院好“枫”景定将添彩三晋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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