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主动开展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跟踪调度等3方面11项措施,以环评服务“加速度”助力重点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措施》提出,要主动开展服务,完善省级重点项目专班服务、专员跟进机制,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实时掌握重点项目谋划及进展情况,动态更新重点项目清单;开展环评前期指导服务,从政策、技术和选址等方面开展合规研判,避免出现重大方向性错误;审批时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健全简单事项“马上办”等机制,打造政务增值服务。
《措施》明确,要提高审批效能,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园区规划的入区建设项目,压缩环评编制内容,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等内容。同时,优先开展省级重点项目预评估,帮助企业解决环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和评估效率。
《措施》强调,要加强跟踪调度,各市环评审批部门要同步制定省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台账,实行跟踪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统筹推进。此外,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实时响应并精准答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为工作推进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