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元的房子,内部价40万元!”2月初,阳城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买房时遭遇诈骗。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了解,2024年10月,张先生在某小区看房时结识了物业人员郭某,郭某声称自己有“内部价”,能省20万元。面对诱惑,张先生没多想,便向郭某支付了8万元购房押金。没想到,这些钱都被郭某用来还债和挥霍,在多次催促交房无果后,张先生意识到被骗,无奈报警。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郭某在小区物业工作期间,谎称自己能以内部价便宜购买小区房产、地下室等,先后诈骗张先生等14人4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史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