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2月28日,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涉企社矫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听证会。
社区矫正对象武某某是甘肃人,在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其在公司中担任生产负责人,近期因工作需要被派遣到大宁县从事天然气开采等重要生产工作。今年2月,武某某向永和县司法局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召开听证会前,该院干警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前往县司法局查阅武某某入矫后的相关档案资料、签到记录等对武某某的日常表现进行了解,同时结合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对其因工作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理由进行了核实。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该院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社区矫正机构介绍了武某某入矫以来认罪悔罪、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现实表现,以及其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武某某陈述了个人家庭情况、申请事项和理由,表示将一如既往服从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签到等要求。
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一致认为武某某申请理由充分,提供的材料和证明齐全,武某某的申请符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可以为其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会后,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结合听证会评议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对武某某的申请进行核实、审批和备案。
下一步,该院将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管理制度,畅通和规范因工作跨市县外出通道,最大化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李思玮 韩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