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亮监督之剑 守社矫之序

——岚县检察院多维发力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像一位隐形的守护者,让触犯法律的人在不脱离社会的环境中改过自新,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岚县人民检察院化身监督“先锋”,从日常监管到智能排查,再到多方协作,以雷霆手段和创新举措,为社区矫正顺利开展保驾护航,编织起一张守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聚焦核心精准把脉

  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谨性,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岚县检察院以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深度契合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全新要求,全力推动检察方式、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方法的根本性转变。
  该院将监督目光聚焦于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核心执法环节,通过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谈话、开展专项检查等多样化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开展状况。在集中谈话过程中,检察院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困境以及改造过程中的心得与困惑。而专项检查则犹如一次全面的“法治体检”,对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细致入微的审视,从矫正档案的完整性到矫正措施的执行力度,无一遗漏。
  在监督过程中察觉违法违规问题,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武器,及时果断地予以纠正,并通过严格审查回函、持续跟踪回访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让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有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法依规有序运行。
  4年来,一组组详实的监督工作数据,如同一个个坚实的脚印,见证了岚县检察院不懈奋进的历程。据此,该院累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谈话7次,开展专项检查15次,不定期抽查40余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00余人次,调阅社区矫正档案190卷。同时,向岚县某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7份、检察建议5份,精准发现脱管34人、漏管14人,监督收监执行5人。

“智慧之眼”赋能增效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检察工作也迎来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岚县检察院敏锐捕捉时代脉搏,积极投身于数字检察工作在社区矫正监督领域的深度应用与创新实践。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整合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公安机关警综平台、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等多源资源,精心编织起一张强大而严密的数字监督网络。通过匠心独运地设计数字模型,该院对海量数据进行筛选比对,深度挖掘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中的调查评估、脱管、漏管等关键监督线索,成功实现从传统人工监督向智能精准监督的历史性跨越。
  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成为岚县检察院开展智能排查的有力武器。截至目前,该院借助该平台成功排查出问题线索27条,成案8件。这一成果,不仅展现了数字技术在大幅提升监督效率方面所蕴含的巨大潜能,同时生动彰显了该院在创新监督方式上的积极探索与勇于实践的敬业精神。
  该院智能排查技术的广泛应用,彻底打破了传统监督工作在人力与时间维度上的双重桎梏,为司法监督工作装上“智慧之眼”与“科技之翼”,极大提升了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注入科技新动力。

搭建平台凝聚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绝非检察机关的“独角戏”,涉及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岚县检察院通过定期组织召开法、检、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席会,为各方搭建起信息共享与业务交流的平台,共同深入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题与挑战。
  在重要时期和重大节点,该院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和检察调研,并与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这种全面检察与重点监督有机结合的创新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动态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犹如一张立体监督大网,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风险,及时化解了社区矫正过程中可能滋生的各类问题隐患,为社会和谐稳定精心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线。
  与此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巧妙整合资源,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社区矫正,长路漫漫,检察监督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岚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坚守法治精神高地,不断转变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深耕细作日常监督工作,全力提升其精细化水平,并不断拓展全面对接协作的广度与深度,凝聚工作合力,为县域平安建设精心打造更为稳固坚实的法治基石。

  本报记者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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