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网聊私发隐私照继而被敲诈勒索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姚某与被害人王某通过某平台相识后,以恋爱为名相处。在此期间,王某多次将其私密照片及视频发送给姚某。其后,姚某以将王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散播为由,向王某勒索钱款,王某被迫向姚某转款。案件经过该院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姚某被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示:网络恋爱小心遇“狼”。网上交友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恋爱是美好的,但“以身托付”需谨慎。同时,要保持健康的上网习惯,发现被骗或者被敲诈后,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此类在网上交友后通过获取个人隐私而敲诈勒索的案件,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所办理真实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警示群众在网上交友过程中增强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李青青 焦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