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晋中市检察机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4年,晋中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思考、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晋中实践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2024年,晋中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0篇检察理论文章在全国、全省立项获奖;13个集体、30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晋中市检察院被评为山西省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晋中市检察院、介休市检察院被命名为20232024年度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平遥县检察院“梅姐·护蕾”未检办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晋中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扎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21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235件,清理3件涉民企刑事“挂案”;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清理,起诉虚假注册公司违法犯罪12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对平遥牛肉、太谷饼、寿阳豆腐干等地理标志、老字号产品综合履职保护。榆次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假冒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昔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某洗煤厂案件中,督促水利部门及时更新水源地标志,有效避免企业可能因水源地保护而耗费千万元资金迁址。榆次区检察院“榆检护企”、平遥县检察院“检润古城启航”品牌入选全省“能动履职培树创新品牌,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优秀护企品牌。
  晋中市两级检察院持续推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违法占地线索处置工作,起诉破坏生态自然环境犯罪48人。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矿山生态治理等工作大局,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51件,晋中市检察院和榆次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外地企业将危化固体废料倾倒至榆次区多处山地造成严重污染的线索后,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向涉案企业及个人索赔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共计570万元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公益受损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寿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高标准农田重复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5000余亩高标准农田完成补建任务,入选最高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晋中市检察机关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聚焦人民群众身边安全,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5人,起诉制假售假犯罪46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3件,市检察院、左权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李某某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专项活动,帮助12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6万余元;紧盯“医美”行业乱象,对全市线上线下1000多户医疗及生活美容商家进行排查,发现无证执业、超范围经营、违规发布广告、药品管理不规范等多种违法违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推动问题全部予以整改。聚焦弱势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8件,发放救助金146万元,救助特殊困难群体109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晋中市检察机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诉求,贯彻“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共办结各类信访111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级院领导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包案办理的41件首次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释法说理,把事情谈清楚、把道理说明白、把法律讲透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太谷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刑事申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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