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柔性”腾退释放执行温度

  近日,申请执行人邸某欣喜地在电话中告诉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商铺已经腾退了,请法官过来看一看。”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邸某与被执行人苗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朔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已将执行依据中关于租金部分执行到位。但被执行人苗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腾退其租赁商铺的内容,现已非法占用邸某名下房屋将近半年时间,申请执行人无奈之下请求法院予以强制腾退。
  强制腾退房屋是执行中的“棘手事”,腾退现场的安全问题,房屋中物品的搬运、仓储问题,以及房屋腾退的交付公证问题,都需要在执行前周密计划、做好部署,在执行中有序开展。
  在约谈被执行人苗某时,其表示拒绝配合腾房,自己不是房屋租赁人。负责办理本案的执行干警为全面了解情况,避免简单粗暴式强制腾退激化矛盾纠纷,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苗某已将该商铺转租给隔壁水果店后,该院执行干警向实际占有房屋的水果店老板说明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讲清强制执行的后果,并告知因苗某违约转租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救济渠道,耐心引导普法,最终劝说实际占有人同意自行搬离商铺。
  强制腾退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此次打破强制腾退的固有模式,以“柔性”腾退化解矛盾,避免强制腾退费用的支出,提升执行效率,既实现了司法权威,又释放了司法温度,在保障胜诉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诠释了新时代朔城法院的执行智慧和为民情怀。

本报记者兰锋 通讯员赵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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