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充分展现五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
《通知》指出,各市要把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作为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市司法局要结合地方实际,扎实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召开一次经验交流座谈会,在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议、举办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邀请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参与,认真总结交流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开展一次主题宣讲活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选取一批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事迹突出的社区矫正业务骨干,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演讲比赛、主题征文、专题解读等多种形式,面向机关单位、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和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宣讲社区矫正工作性质和意义价值,讲述通过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回馈社会的典型事例,充分彰显社区矫正工作对保障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社区矫正工作。
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6月份集中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监督机关和衔接配合部门,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爱心企业、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到社区矫正中心参观,全面介绍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日常监管、考核奖惩、教育帮扶、心理辅导等执法流程,全方位展现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展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场所建设成果。
开展一次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专题教育。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监狱戒毒民警、律师等法律专家,通过集中教育、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预防重新犯罪专题教育。要聚焦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诈骗、涉毒品类等社区矫正对象易发高发的重新犯罪类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尊法守法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以播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报道正反面典型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组织开展具有本地特色、能反映本地工作亮点特色的宣传活动,不断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