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以审查之“细”求质效之“进”

——岚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创新实践纪实

  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这是最高检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着全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才能答好“三个管理”这一新课题。
  案件受理是检察工作案件办理的第一道关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年以来,岚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做优做实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积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规范流程监督,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在案件受理方面,勇于更新理念、精细优化流程,全方位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优化配置+专业赋能
打造案管“先锋队”

  案件管理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岚县检察院深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队伍综合履职能力刻不容缓。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对第二检察部人事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将人员人数由2人扩充至4人,其中1名员额检察官与1名检察官助理专职负责日常案件管理工作,填补了案管部门此前无专门检察官负责的空白。此次人员调整,为案件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专业力量。
  在队伍建设方面,第二检察部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法治为基的理念,以锻造“学习型、创新型、应用型”案管队伍为目标。该院定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案件管理的最新政策与要求,强化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钻研,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同时,着力提升干警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政法跨部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操作熟练度,不断夯实履职根基。
  在一次学习研讨中,干警们围绕一起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展开讨论,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分析和对办案系统操作的模拟演练,干警们对案件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级审查+精准筛查
把好案件“入口关”

  过去案件受理环节存在着先收案后审查、部分受理案件存在瑕疵、未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便直接受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效。为解决这些难题,该院建立完善了分类逐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
  案件受理初期,首先由一名干警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交由另一名干警进行受理操作,并且在录入系统时开展第二次审查。若在此过程中发现问题,会及时与检察官取得联系,由检察官进行第三次审查,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倘若案件受理时遭遇突发状况,迅速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由院领导开展第四次审查。第二检察部还充分利用检答网等专业工具进行检索,广泛寻求解决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该制度发挥显著成效。在受理一起涉嫌诈骗的案件时,初步审查的干警发现案件移送材料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间表述模糊,存在矛盾之处。经过第二次审查和与检察官的沟通,最终确定该案件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检察官随即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善相关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分类逐级审查制度确保了案件问题被及时发现和解决,避免了“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
  与此同时,一旦在案件受理审查中挖掘到法律监督线索,会立即移送至相关业务部门办理,确保每个案件从受理环节起就被严格把控和高效处理。

实质审查+高效流转
跑出办案“加速度”

  案件受理不仅要注重形式的规范,更要保证内容的准确。该院始终秉持内容审查与形式审查并重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确保案件高效有序流转。
  第二检察部着重从以下关键维度展开细致审查:核对案件罪名与呈现的基本事实是否契合,确保定性准确;审查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说明是否详尽,不放过任何关键细节;核实案件管辖权归属,杜绝管辖争议;排查案件是否存在超期情形,维护司法程序的时效性;查验移送物品清单与实际物品是否一致,保证物证完整可溯。受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案件移送材料中,关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的描述与现场勘查记录存在出入,且移送的物证清单与实际物品数量不符。工作人员立即以清单形式罗列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后再行移送。
  而对于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该院迅速启动高效办理流程,严格遵循“三个当日”原则:当日受理案件,确保不积压;当日完成系统录入,实现信息即时流转;当日移送至承办检察官,保障案件快速进入办理环节。通过这种严格细致的审查和高效的流转机制,全方位确保案件受理高效有序、流转顺畅无阻。
  岚县检察院在强化案件受理审查、提升案件管理质效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该院将持续发挥“质检员”与“监督员”的关键作用,秉持精益求精的态度,以更为细致入微的审查、更为高效顺畅的流转机制,以及更为用心专业的案件管理工作,严格保障案件受理规范有序,为实现案件的高质效审查与办理注入坚实的案管力量,推动检察工作迈向新高度。

李婧 李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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