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近日,记者从太原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政策文件法治化建设水平,太原市司法局正式印发《关于提升政策文件法治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政策文件的制定程序、执行、评估清理、合法性审核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建立法律顾问及专家协审工作机制,增加了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沟通协调、推进审核信息化建设等内容。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优化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政策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公信力。
《实施意见》着重提升政策文件的法治化水平。针对提高文件政策制定整体效率问题,厘清了起草部门、实施部门、合法性审核部门的职责;针对提高部门审核机构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方面,确立了审核质效的通报机制。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再经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时仍发现存在法律问题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上述审核质效情况报市政府适时进行通报;针对政策空转、规定冲突、责任落实不明等问题,规定了公民、法人及其法律顾问等若认为政策执行存在问题,可向起草或实施部门反映,部门需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予以解决。若政策落实需多部门协同,起草部门应牵头协调,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政策措施的顺利落地。
《实施意见》还明确,将建立法律顾问及专家协审工作机制。根据法律顾问及法学专家专业领域,建立分行业、分类别的法律专家团队。对政策文件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学专家协助审核机构进行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的作用。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起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前介入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指导。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交流,及时了解政策文件审核的最新动态和要求。采取书面函询、会议研讨、线上交流等多种形式,就制定背景、目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并共同研究涉及法律法规适用、政策衔接等方面的疑难问题。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完善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平台,实现电子审核与人员审核相互配合。
《实施意见》的施行是对文件管理的一次制度性优化,将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群众与经营主体权益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