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书记员宋艳接到了一通特殊的咨询电话。电话那头,李某询问上一段婚姻已通过诉讼结束,计划在“520”这个浪漫的日子登记再婚,该怎么证明上一段婚姻已结束?
面对李某的困扰,宋艳耐心解答:“经查询系统,您的案件是经我院审理结案的,您只需带着本人身份证明来我院领取制式《离婚证明书》即可。”
放下电话,宋艳立即将当事人诉求提交法官,经承办法官核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当天上午,李某就拿到了盖章的《离婚证明书》。他感慨道:“这个证明太好了,不仅方便携带,更保护了我的隐私,真正解决了我的难题,感谢法院。”
据了解,以往的离婚案件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事宜时,若需证明婚姻状况,通常要出示法院的裁判文书,但文书涉及诸多个人信息,极易造成隐私泄露。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长治中院民一庭于2024年推出制式《离婚证明书》签发制度。该证明书由人民法院开具,用于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解除时间。这一举措既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又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
截至目前,长治市两级法院已为300多名离婚诉讼当事人开具了《离婚证明书》,助力他们开启人生新阶段。未来,长治中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践行“五先工作法”,积极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离婚证明书等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杨瑾 冯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