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传承守护并行 唤醒古城记忆

——晋城市两级法院织密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网

  保护黄河文化,延续城市文脉,守护古城记忆……近年来,晋城市两级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力量,为打造具有文化特征、地域特色的古堡古村建筑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新工作机制
构建古堡司法保护体系

  晋城市两级法院坚持传承、保护、服务并重,积极探索古堡多元司法保护方式。
  树牢保护预防优先的理念。明代的“申明亭”如今焕发生机,阳城县人民法院在古堡集聚的皇城村、郭峪村设立法官工作室,新“亭长”们及时跟进,调处古堡保护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设立省级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2023年12月,省高院、晋城中院、阳城法院在古堡聚集地阳城县皇城村共同设立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为古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联络员制度。阳城法院依托“一乡镇一法官”,由员额法官担任辖区内古堡文化保护司法联络员,负责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

彰显司法职能
打造特色司法保护品牌

  晋城市两级法院找准文化遗产保护着力点,积极打造“一点一审一解一书”古堡司法保护品牌,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
  确定涉古堡案件集中审判点。阳城法院出台《古堡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的实施意见》,将古堡群所在地北留法庭确定为“古堡司法保护集中审判点”,由北留法庭统一审理涉古堡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积极打造“传统+特色”专业审判法庭,擦亮“阳城古堡守护神”法治文化品牌。
  依法严惩侵害文物犯罪活动。陵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焦某卫等14人盗窃文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最高法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被录入人民法院案例库。
  坚持涉古堡矛盾解纷实质化解。郭峪古城、皇城相府相距300米,本应连片发展,却时有冲突。2023年,郭峪村委起诉皇城相府,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阳城法院主动启动执前调处机制,成功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皇城相府帮扶郭峪古城实现发展。从相府“一枝独秀”到如今“古堡连片”,司法助力古堡资源优势成效明显。
  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妥善化解涉古堡保护与开发民商事纠纷,促进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有机融合,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审理天官王府景区开发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阳城法院首次发出古堡保护司法建议,为其他古堡管理人提供了参考和指引。

深化联动协作
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晋城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环境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
  首先,深入推进环资案件“三合一”工作,选任精干力量组成环境资源法庭,聘任20名环境资源专家担任专业人民陪审员,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
  其次,充分发挥景区法庭的前哨作用,在各县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和法官工作站,建设4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兄弟法院、相关部门签署历山、磨河水源地环境保护框架协议,一体守护自然瑰宝。
  此外,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重,以司法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陵川法院在被破坏的白土沟林地宣判盗窃油松案件,并设立集普法、警示、修复于一体的“白土沟林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沁水县人民法院在审结6人盗窃林木案后,在补植补种地设置“沁法教化林”;晋城中院审理的某环保协会诉山西某煤化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4年山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郭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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