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王伶姝)为提高调解与审判工作质效,近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先行调解工作流程专项培训”圆满结束。晋中市两级法院多元解纷工作负责人、先行调解实操人员和调解员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省高院立案庭庭长杨如珍阐述了立案后先行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立案+先行调解+审判”的业务流程,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指导,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先行调解工作既是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实践,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晋中中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于细微之处着力,下足功夫,通过定期培训、业务指导、常态化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解纷能力,切实提升先行调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