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为补贴家用,退役军人李某受雇参与翟某承揽的某建筑施工项目。2021年6月10日晚,李某在工地负责人指挥下拆卸危桥,不幸从高空坠落受伤,造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创伤性血胸、肺挫伤、颅脑外伤、颅骨骨折、颈6胸1椎体骨挫伤、腰3/4右侧横突骨折、颈脊髓损伤等。
由于翟某与李某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翟某也没有给李某等工人办理保险手续,导致李某无法因工伤保险而获得赔偿。之后,在韩某居中调解下,李某与翟某、韩某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书,约定由翟某支付李某各项费用8.5万元,于合同签订时支付4万元,2021年10月31日前再支付2.5万元,剩余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付清,韩某为担保人。
协议签订后,翟某仅按时支付了第一笔款项4万元,后一直推诿拖延。经李某多次催要,翟某于2022年1月31日支付1万元,于同年6月30日支付3000元,剩余费用至今未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接到李某通过“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提交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申请后,律师志愿者第一时间就联系了李某。李某向律师志愿者倾倒了一肚子的苦水,“当时我要是走工伤保险,能拿的钱比这多多了。考虑到跟他(翟某)关系不错,他也说怕公司找他麻烦,所以我才同意一次性调解处理。可是出了院他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脱,这钱拖了两三年了,现在他说的话我是一点儿都不能相信了。”同时,李某还讲述了自己曾经如何信任翟某,以及在平时工作中为了维护支持翟某而做过的种种努力。
从李某的讲述中,律师志愿者听出了李某对翟某大量的抱怨,其中虽然夹杂着很多朋友“义气”被辜负的因素,但关键还是在于翟某没有履行对李某的赔偿。
考虑到李某情绪有些激动,律师志愿者从专业角度帮助他进行分析,告知他与其自己生闷气,不如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问题上,把赔偿和损失追回来。李某经过反复思量,感到律师志愿者说的话很有道理,于是逐渐平复了情绪,在律师志愿者的引导下,着手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为切实解决问题做准备。
律师志愿者认真梳理了李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后,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向李某提出法律分析意见:李某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全部由翟某所垫付,无法就医药费提出赔偿要求;翟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书,约定的最后一次履行时间距今已有2年8个月,如果不尽快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超出诉讼时效的风险;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滞纳金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担保人韩某未约定担保时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今已超出时效,韩某在法律上已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看到律师志愿者的法律意见,李某有些慌了神,第一次明白了“欠款”也有“保质期”,不由得对能否追回欠款有所担忧。对此,律师志愿者也指出,法律意见是从保守的角度来向李某说明问题。事实上,这次纠纷中翟某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样很大,特别是翟某后续还需要承揽其他合同,如果因为劳务纠纷产生问题,也会对其后续继续承揽工程造成影响。同时,从李某的描述中可知,翟某并不是否认这笔欠款,而是因为所承揽的工程已完工,没有了来自甲方的压力,因此不愿意给钱。律师志愿者建议其尽快提起诉讼,以此来督促翟某履行协议中的给付义务。
律师志愿者的专业细致分析,让李某看到了矛盾纠纷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的希望,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李某在律师志愿者指导下,认真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由于证据相对散乱,律师志愿者为其进行了整理,和李某一同又补充完善了必要的证据,代拟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在较短时间内帮助李某完成了诉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起诉讼后,法院组织诉前调解,但李某认为翟某缺乏信誉,内心已不愿意按照调解方式解决问题,一再表示:“就是要让他吃官司。”对此,律师志愿者又向其宣讲了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导向,引导他认识到,既然自己的目的是尽快拿回赔偿金,就没有必要因为一时的“意气之争”而拒绝调解,否则诉讼周期会比较长,不仅浪费个人的时间精力,也会过度占用司法资源。
征得李某同意后,律师志愿者又反复与翟某沟通,讲清楚利害关系,使翟某作出了让步,同意给付剩余赔偿款2.2万元,并额外补偿李某2000元,承担诉讼期间所有费用。签订调解书后,翟某现场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对李某表达了歉意。
最终,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化解了纠缠3年之久的矛盾。
典型意义
本案中,李某对于翟某一再的推诿拖延,心中有所不满本属正常,但在矛盾纠纷化解中,也因为这种不满而说了一些气话,对妥善有效解决问题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实践中,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问题上,不要负气行事,否则难免会增加一些解决问题不必要的“成本”。
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很多都对诉讼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防像李某一样,因超出时效而陷入被动。特别是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履行等活动中,对于签订的协议,我们可以让专业律师帮助进行审查,尽可能规避类似的风险,便于将来在遇到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
本案中,李某之所以会遇到这一纠纷,是因为在源头上就犯了不与翟某签订劳动合同的失误。之后,李某又在因工负伤后,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获得赔偿。同时,面对翟某的一再推诿,李某无奈之下选择了委曲求全。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善,绝大多数问题都可以从法律上找到解决的依据和方法。这就要求退役军人要树立法治意识,遇事多从“法”的层面来思考和指导实践,这样才能在面对纠纷时,不至于因方法错误而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本报记者邢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