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两级法院签订司法保护协作任务书、榆社法院成立司法保护基地、永济法院放生鱼苗……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连日来,我省各级法院走进企业、社区、广场、田间地头,以贴近群众的方式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群众维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和带动更多群众自觉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朔州
6月5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干警们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干警们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通讯员陈文汇 高文娟摄
永济
6月6日,全国“放鱼日”山西省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在永济举行。活动现场,永济市人民法院干警与群众一同放生鱼苗。
通讯员谢若愚摄
尖草坪
6月5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组织干警前往汾河雁丘园,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通讯员张继元摄
榆社
6月5日,榆社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在云竹湖畔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成立云竹湖、文峰塔、双峰水库饮用水源地三大司法保护基地,并发布专项司法保护令。该保护令明确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排放污染物、非法捕捞、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
通讯员郭婷 刘卓凡摄
大同 古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在行动
本报讯(通讯员唐成平 庄泽峰)6月5日上午,大同市两级法院在明长城得胜堡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司法护航古长城”主题活动,涉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法院共同签订司法保护协作任务书。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大同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邵晋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华作主旨发言。
邓一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启动仪式的积极意义,他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力量守护好历史文脉,因地制宜加强司法协作,不断汇聚综合保护、系统治理合力,让包括古长城在内的更多山西宝贵历史文化遗产重焕时代光彩,为努力构建新时代文化安全司法保护屏障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丁国华指出,加强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是以更加坚定的司法态度和更加坚决的司法力度护航大同境内古长城文化遗产的实际行动。全市法院要以此次协议签订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就是守护美丽中国的根脉;扛牢法治责任,以最严密司法筑牢长城保护的法治屏障;凝聚文化共识,以奉献担当唱响古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合唱”。
邵晋栋在讲话中强调,司法力量是保护长城等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力量。签署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开启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跨域协作创新模式,目的就是要打造文化司法保护工作的“大同样板”,更好地服务保障大同市深耕文旅消费赛道,促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通过签订《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大同7家涉古长城文化保护的基层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常态化合作机制,凝聚起大同境内古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助推全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立军和左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川文代表基层法院发言。新荣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麒出席仪式,大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宁主持仪式,省市县三级法院相关部门干警参加活动。
黎城
6月5日,黎城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到社区、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册、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引导他们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环境纠纷。
通讯员张梦妮 李晋宇摄
垣曲
6月5日,垣曲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在田间地头,干警们结合农村常见的焚烧秸秆、非法倾倒农药包装废弃物、破坏耕地、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摒弃破坏环境的陋习,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赵茜摄
祁县
6月5日,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们到法治文化展馆、峪口乡上庄村等地开展环境保护与文物保护宣传。在法治文化展馆,干警们向现场参观人员阐释了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大家珍惜和爱护文化遗产。
通讯员马麒杰 苏转转摄
岚县
6月5日,岚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干警们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普法。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通讯员靳菲摄
共筑法治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省市县三级法院吹响联动普法“集结号”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第54个世界环境日前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阳城县人民法院立足太行生态屏障区位使命,以古堡基地辐射普法教育,以白皮书推动治理升级,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开展主题普法
奏响生态保护法治强音
晨光熹微,巍巍太行。6月4日,省高院、晋城中院与阳城法院三级联动,在底蕴深厚的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环境资源保护主题普法活动,将“司法红”深度融入“生态绿”与“文化魂”,为守护壮美河山与千年古堡奏响法治强音。活动聚焦“共建美丽中国”年度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法官结合太行古堡的保护现状以及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剖析破坏生态环境、损毁文物古迹的违法成本与法律后果,生动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同时,法官现场讲解了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意义及运行机制,展现了打击盗掘、非法买卖文物及古堡周边污染行为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果。
普法现场群众反响热烈,一名当地村民感慨道:“原来保护老房子、老城墙,不乱倒垃圾、不破坏山体,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红线。法官讲得清楚,我们听得明白,以后保护家园更有底气了。”
此次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合行动,是世界环境日主题实践与地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创新融合。不仅聚焦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等常规环境问题,还特别强调了古堡等文化遗产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它不仅是一次深入基层的普法宣传,更是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与历史文化根脉的庄严宣示。未来,省市县三级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太行古堡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白皮书
以司法力量护航生态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引导作用,6月4日上午,阳城县人民法院召开《阳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出席。
发布会上,阳城县人民法院环资法庭庭长石晋波对阳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类型、构成等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环境资源法庭的基本情况及重点审判工作经验。
此次发布的4个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较为全面反映了阳城法院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的主要特点,旨在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通过“小案例”讲述“大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生态修复示范区
助力山川河流焕新颜
6月4日上午,阳城县粘土岩采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在白桑镇淇汭村正式揭牌成立。该基地坐落于黄河一级支流沁河流域,系晋城市首家以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为核心的示范基地,其前身系阳城法院审理的原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生态修复区。基地占地约13亩,分上下两区域:上区原为矿石堆放区,下区原为开采作业面。针对非法采矿导致的原生土层严重损毁问题,阳城法院联合专业机构实施系统性修复工程,通过矿渣回填、隔离层铺设、80厘米厚耕作层覆土及生物改良技术,使修复后土地达耕地标准,并恢复旱地、灌木林地等原始地貌。基地的建立标志着阳城法院“司法审判+生态修复”一体化模式迈入新阶段。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省市县三级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和协同辐射作用,让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郭志平 张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