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丽 通讯员武亚荣)“法官,父亲欠的钱我还!”日前,河曲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以情理与法理交融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儿子主动履行代偿义务。
王某、张某与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河曲法院判决高某需给付王某、张某合同款200余万元。高某未履行义务,王某、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高某妻子无固定职业,家中有高龄老人需赡养,儿子还在读大学,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法院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执行干警表示会持续跟进。
2024年,申请执行人提供高某儿子小高的财产线索,案件恢复执行。面对高某无财产、小高财力不错的状况,如何执行,成了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在案件专题分析会上,执行干警围绕能否让小高为父还债、如何平衡家庭关系等展开讨论,最终决定从“孝”字突破。
随后,副院长李渊带队执行走访,他向小高耐心说明,法院此前未对其父亲采取强制措施是基于人性化考量。如今,小高已具备一定能力,能够为父亲妥善处理相关事宜。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子女需承担父母债务,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长期未能兑现,这是大家需要共同面对的责任。李渊既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唤起被执行人将心比心的道德良知。
经过3小时推心置腹的交流,小高被打动,答应卖房替父还债,但因现金不足且担心房产急售亏损,希望宽限时日。李渊同意了小高的请求,并主动协助其售房。
不久之后,申请执行人便收到小高帮其父亲偿还的案款。这不仅是债务的清偿,更是两代人对责任的接力、对法治的敬畏。河曲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司法智慧”在规则与人性间架起温暖桥梁,让法律与亲情相互赋能,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