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办理一案 警示一方

寿阳县检察院就一起非法采矿案进行“回头看”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郭慜鑫)“我们对非法采矿区域实施覆绿工程后,严格后期管护,进行有效的抚育、灌溉、植被补种,苗木长势良好……”近日,在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回头看”现场,涉案企业负责人对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讲述道。
  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晋中某建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为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违法组织公司工作人员越界开采10余万吨建筑石料铺设道路。2024年6月,案件移送寿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对陈某某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立案。随后,陈某某对涉案区域主动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对4000余平方米非法采矿区域进行场地平整、覆土施肥、种植油松。该院依法审查后,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终结审查。
  近日,寿阳县检察院对上述案件进行跟进监督“回头看”,督促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落到实处。回访过程中,该院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涉案区域植被存活和周边生态恢复情况,并对厂矿生态修复整体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涉案企业负责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承诺将继续做好后续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
  法治护航,绘就最美生态画卷。据悉,寿阳县检察院将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模式,履行好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强化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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