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暂缓腾退 “让路”高考

——晋中市榆次法院持续打好“强执+善执”组合拳

  法虽不容情,却也并非不近人情。一处市值百万的房产被暂缓腾退,这便是一起彰显司法温情、“让路”高考的典型案例。近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行踪不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棘手状况,执行干警灵活执法,迅速启动财产处置程序。而在完成司法拍卖程序、准备腾退房屋的关键环节,执行干警刚柔并济,既坚定不移维护了群众的胜诉权益,又绘就了司法温情的动人底色。
  某银行与某家装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在穷尽司法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履行法律义务。今年1月,榆次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评估后,在淘宝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竞买人张某于4月以最高价竞得。在交付房屋时,被执行人提出孩子即将高考,担心临时变故会影响孩子,恳请将交付时间延期至6月中旬。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在确认情况属实后,承办法官秉承“在案件中坚守正义,在履职中传递温暖”的理念,多次与房屋买受人沟通,详细告知被执行人家中的实际情况,争取买受人的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让孩子在稳定的环境中安心备考,待6月中旬再腾退房屋,被执行人承诺会积极配合后续执行工作。
  “高考是人生大事,执行工作不能只靠冰冷法条的堆砌,更应兼具司法温情。”承办法官说。
  该案中并未依法冰冷严苛地强制腾退,而是采取了“化繁为简”“一屋一方案”的善意文明执行方式,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智慧与温度。
  让法律有温度,让司法有力度,让裁判有尺度。榆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学军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秉承善意执行理念,灵活施策,有效平衡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间的关系,努力实现定分止争目标,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矛盾纠纷由“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化,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充实、更有保障。

  本报记者袁慧芳 王旻 通讯员程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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