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大同通报五起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宋建峰 通讯员高雅敏)近日,大同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2024年查处的五起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典型案件。
  某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案。2024年3月,某工程有限公司在平城区某改造项目中,将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清运,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某运输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2024年6月,某运输有限公司在平城区某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清理,并处罚款5000元。
  某商场建设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2024年6月,某商场建设单位被查出在未经主管部门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该单位被责令改正,受到警告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处置建筑垃圾案。2024年5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平城区某工地未按规定时间处置建筑垃圾,违反《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要求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0元。
  于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2024年10月,执法人员在平城区某村发现于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责令其限期清理,并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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