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多维赋能聚合力 精准矫治促回归

——文水县构建社区矫正协同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文水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以强化统筹、联合行动、打破部门壁垒为抓手,创新构建“党委领导、司法行政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通过健全多维度协作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单一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升级,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高位推动
筑牢统筹协调“主阵地”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证。文水县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党委领导,联席会议“强统筹”。文水县建立“1+N”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定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调查评估、执行地确定、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收监执行等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在联席会议框架下,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有效避免了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乡镇党委政府助力,基层治理“强根基”。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压实基层责任。通过各乡镇党委牵头建立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数据共享与监管责任共担。同时,完善基层联动帮扶机制,司法所主动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乡镇党委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构建起“司法预警—乡镇响应—民生兜底”的精准帮扶闭环,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后顾之忧。

部门协同
构建执法联动“共同体”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文水县司法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联动体系。
  法司联合,审矫衔接“提质效”。针对未经调查评估、经常居住地难以认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存在争议等特殊个案,文水县建立法司联合处置机制。法院与司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实地走访核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耐心做好当事人及家属思想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入矫。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调查评估结论与判决裁定的有效衔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检司联合,法律监督“促规范”。将检察监督贯穿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通过日常监督、巡回检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区矫正机构对检察机关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检司双方同向发力,推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警司联合,警矫衔接“保安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警矫衔接工作机制。在调查评估环节,同步对接县公安局、居住地派出所,快速获取相关信息,消除核查盲区。在日常监管中,派出所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重点人员管理,司法所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形成双线管控。对高风险社区矫正对象,两所共同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定期开展走访排查,确保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社会参与
打造教育帮扶“生态圈”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文水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多元化教育帮扶体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协同照亮“回归路”。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在调查评估阶段,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村(居)委干部、邻居、网格员等意见,全面了解调查评估对象真实情况。在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后,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送达协助通知,明确其协助职责,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部门配合,靶向施策“解难题”。针对需要医疗干预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由政法委统筹协调,民政部门承担特殊对象长期治疗费用,有效解决“治病难”与“监管难”问题。将属地医疗机构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由主治医师参与矫正小组,根据病情变化动态调整矫正方案,实现监管安全与治疗需求的有机统一。
  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共治“暖人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就业能力、重塑健康心态。同时,常态化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5年来,文水县通过构建“多维度协作”社区矫正共治格局,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的转变,工作质效显著提升。这一创新实践不仅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本报记者王文博 通讯员任思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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