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学习活动,专题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会上,第二检察部主任苏利辉紧密结合自身岗位以及所办案件,全面深入地阐述指导性案例的核心要义、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过程以及指导意义。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琴强调,指导性案例是最鲜活的“业务教材”,要养成类案检索的习惯,对照案例要旨,规范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标准,让案例成为办案“导航仪”。要深化素能培养,定期围绕指导性案例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剖析办案思路、法律关系、争议焦点,让干警们在学案例、辨法理、谈实操中快速成长,锤炼查明事实、辨明法理、精准监督的硬功夫。案件办理要对标指导性案例标准,挖掘案例在事实认定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让案例真正成为检察履职的“参照系”。 (薛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