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电鱼、毒鱼、炸鱼、网鱼或者在非指定区域内钓鱼、游泳、滑冰、踢球……根据8月1日开始实施的《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些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以下简称“汾河景区”),是指北起汾河太原兰村出山口,南至迎宾桥南二公里,滨河东路林带以西,土堂村、滨河西路林带以东范围内的水体、绿地、景点、林木、灯饰、园路、自行车道、各类设施以及建(构)筑物等组成的区域。
《管理办法》明确,太原市政府将汾河景区的建设、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景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太原市将进一步开发、利用汾河景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如,加强对景区河道的水质检测,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水体清洁,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标准;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维护和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发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等。
《管理办法》规定,汾河景区内禁止擅自侵占水体、土地;违反景区规划进行建设;毁损景物、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建设有损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电鱼、毒鱼、炸鱼、网鱼或者在景区水域沿岸、景区所属跨河桥梁等非指定区域内钓鱼;在非指定区域内游泳、滑冰、踢球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