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长平大地山清水秀,花开满城。近年来,在深入推进大美高平生态环境建设中,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织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为服务保障和推动高平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筑牢河道安全
守护碧水安澜
丹河是高平市境内第一条大河,是贯穿高平南北的重要河流。河道内垃圾随意倾倒,不及时清运可能造成土壤、水体污染,影响河道的行洪安全,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近年来,高平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高平市河长办多次进行巡河,摸排河道“四乱”线索,卓有成效地加强了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推动了河道生态保护和修复,把“一泓清水入黄河”的美好愿景逐步变为现实。
据统计,2022年以来,高平市检察院办理涉河道公益诉讼案件2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共清理河道建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20余处5万余立方米,将侵占河道的电线杆等进行拆除,消除了防洪安全隐患,改善了丹河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守护了河道的清澈与美丽,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了检察力量。
护航农田安全
整治“白色污染”
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国计民生。高平市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就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行动。
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不规范、废旧农膜污染环境等问题,该院通过实地测量、拍照取证、走访农户、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对15个乡镇开展了全覆盖式调查。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单位接到建议后开展专项行动,共走访调查农药市场5次,检查农药门店45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耕地农用薄膜面积约1万余亩。
每年春耕备耕关键时节,检察官还会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白色污染”治理回头看行动,为春耕生产筑牢生态屏障。
紧盯扬尘污染
誓卫湛蓝天空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建筑工地扬尘问题也成为了高平市公益诉讼检察官关注的重点之一。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施工项目存在工地临时道路覆盖厚层尘土,施工现场未采取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大面积工程渣土、建筑土方未使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部分企业存储煤炭、砂石、沙土等易产生扬灰的物料未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等问题,既污染大气环境,也给企业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带来诸多影响。
为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高平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相关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杜绝在施工过程中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排查辖区内其他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第一时间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约谈后,施工单位在期限内完成了绿网覆盖、设置了硬质围挡、安排洒水车辆进行抑尘,所有点位全部清理到位,确保了生产活动不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相关部门也对工地加强了执法力度,加高了执法频次,加宽了执法覆盖面,整改成效显著。
保护古树名木
留住“绿色记忆”
古树名木是反映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符号,也是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变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古树名木保护面临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针对这一现象,高平市检察院安排干警对辖区内古树展开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古树保护不力、监管缺失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会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所属乡镇、街道办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切实守护古树名木安全。收到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针对古树名木受损问题及原因开展专项检查,制订针对性保护措施,及时消除古树名木周边安全隐患。为了给古树名木提供更全面、更长久的保护,该院还推动林业部门为70棵一级古树名木办理了累计350万元的保险,积极应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这也是我省首单古树名木保险,该做法还被《检察日报》报道刊载。
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化、保护生态。高平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充分挖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潜能,合力守护好古树名木资源,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助力留住绿色记忆。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高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青山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法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美好生态环境,让群众更好地共享绿色生态美。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李海芳 李娜 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