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自今年7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聚焦手提式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洒水喷头、防火门等20余种与社会公众安全和灭火救援成效关联密切的产品,覆盖生产、流通、使用、认证检验等领域。生产领域紧盯产业聚集区和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流通领域强化产品销售集中区和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使用领域重点关注人员密集场所;认证检验领域严查自愿性产品认证机构、获得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部署了压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全领域重点监管、规范认证检验机构从业行为、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六个方面16项主要任务,力求通过整治工作,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关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构建完善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增量,全面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因地制宜部署整治工作,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要将此次整治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主要任务落实落地。(肖宣)
又讯 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自查主体涵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使用单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家庭或个人用户可参照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对象为《消防产品目录(2025年修订本)》中的建筑消防设施类和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
公告要求各单位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具体工作措施。收集本单位所有在库、在用消防产品的交易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维护保养相关资料。
在核验产品信息方面,各单位可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消防产品的认证证书、技术鉴定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是否真实有效,比对产品实际状况是否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内容一致。
若发现产品实际状况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相符或超出厂家标识有效期的,及时予以更换;产品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缺少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及时补齐并存档。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向单位采购部门反馈并及时报告当地消防、市场监管部门。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制度,共同维护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倡议广大群众增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掌握真伪辨别常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防产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提供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良好氛围。(肖宣)